黃榮村:大學世界排名的背後

 

文/黃榮村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董事長

大學千年來向以當為紛亂時代與社會的堡壘及燈塔自許,大部分時間是高高在上,而且領導風潮,現在卻在短短十來年間被捲入,競相掉入世界排名的泥巴戰中,什麼堡壘什麼燈塔什麼領導風潮,全部委於泥塗之中,真是擾亂一池春水!從歷史上來看,我們這一代辦學之人大概難以交代。

高教產業化  大學排名勢不可擋

本來在美國與英國,都有其國內大學依各項分類指標所做的排名,目的是給學生做選校就讀之參考,但一向無全球排名。很多人說上海交大的一小群人是始作俑者,在2002/2003年推出大學世界排名,但既已發生,其勢不可擋,大概也是到了全球高教越來越產業化,國際競爭越來越激烈,想要一決勝負賺取大學或國家利益的時候,倒也不能全怪排名系統的介入,它大不了只是不當闖進的打手之一而已。

目前全球大概已有20餘種大學世界排名系統,大家各取所需,商業色彩也越來越濃。歐洲研究型大學聯盟在2002年我到荷蘭時,萊登大學(Leiden University)校長告訴我才加入12所大學,包括牛津、劍橋在內。等我再次於2008年到烏特勒支大學(Utrecht University)大學開會時,已經增至22所,而且會場的OECD與UNESCO代表及大學校長們,好像已經很習慣在講排名問題,當然,間有譴責之聲。可以說,美國因為世界前一百名大學,有八十來所都在他們家,有錢人公開是不談小錢不談排名的!歐洲國家則不能免俗,中國講得也很厲害。倒是日本不太聽他們講起,這是一個對榮譽的嚴肅性有體會的大學群。臺灣的態度比較隨便,也沒有一定的觀點,有時支持有時反對,看狀況而定。

一流大學數量與排名反映國勢興衰

最近臺灣的大學在QS與Times的排名降了不少,中國大陸則大有斬獲,記者問起,我的答案很簡單:中國從211與985之後,在十二五計畫與即將接續的十三五計畫是接連出手,毫不遲疑;另外則是大國效應,因為這些排名系統免不了有主觀評定,也不是全靠研究成績就可決定,少不了要哈拉哈拉,還要有一定知名度,大國崛起後的光環效應一點都不可忽視。這些反映的是國勢與企圖心,所營造出來的,絕非僥倖得來。一流大學與國勢或者國家企圖心關係密切,從過去二戰前維也納大學與柏林大學的風光,以及二戰後美國高教與現在中國高教的崛起,即可清楚看出,這是各行各業勃興以及企圖心旺盛之後的自然結果。

臺灣又如何?過去十來年推動研究型大學與五年五百億計畫,雖落後國際大趨勢約達五年,但基本上已有正確起步,後來又為了矯正太過向研究傾斜的問題,弄了一個成效良好的教學卓越計畫。每年總共花多少錢?大約150億,但正面臨刪減中。這筆錢約占高教政府經費(約1% GDP;私部門高教經費再加個1.1% GDP)的1/10不到。以本益比來講,當然划得來,再加上它們帶動了競爭機制與相關的評鑑及大學治理效能,對讓臺灣的大學多幾間擠進世界五百大,可謂貢獻良多。

勿再齊吃大鍋飯  一流大學衝衝衝!

但是,臺灣面對的另一個生存問題「少子女化與生源減少」,嚴重干擾了我們對追求大學卓越的判斷與行動。積極面對與處理有困難大學的生存及轉型問題,重要得不得了,但如何協助正在國際前沿奮鬥之大學追求卓越,以及促進國家高教競爭力,一樣重要得不得了,兩者皆不可偏廢。若將兩者做不當連接,攪和在一起,大家一齊來吃大鍋飯,要大家共體時艱,採用同樣標準,其結果就是一齊受害。我們不能對一流大學做這類的不合理要求,他們最要做的就是:衝!配套措施就是要協助他們做得更好,其中一個當然是不能缺子彈與進行嚴格的評估。

考量臺灣需要全力支援在國際作全面競爭的大學,大概最多也只能弄個十間五間以內,決定了之後就不要再瞻前顧後,再來吃大鍋飯。大鍋飯有大鍋飯的吃法,臺灣這方面經驗豐富,現在要讓一些人在國際上爭光,最好是讓他們多吃點營養品才對,但不能搞太多間,差距拉大後選入,大家才不會計較。這個原則確定後,就可以知道整天在盤算要如何刪減五年五百億的經費,是一件多愚蠢的事。當國際都在想辦法往前衝的時候,我們若莫名其妙的拼命扯後腿,不知道在這方面設定國家願景,或者別人一罵就自動縮手,十年之後一定後悔莫及。

大學走向法人化  處分校地作為辦學基金

假如瞻前顧後還是拿不定主意,另有一招。大學卓越化的呼聲在大學普遍人人自危的生存危機下,仍會是國家的重要標的,但政府的決心(與資源)又不足以破例支撐幾所高水準可在國際上一爭長短的國立大學時,根本之計還在於讓它們真正的法人化,就像美國出名的州立大學一樣。革命性作法的本質,與私校日後須解套的校地校舍問題是一樣的,亦即讓國立大學不只當為校地的善良管理人,更應能讓國有財產有審議機制,將校地撥交大學處分,經由這種處置可獲得大量循環使用的基金,在接受國家法令嚴密監督下,一路往前衝

以臺大為例,若採如此作法,在經由校地校舍自主處理後所獲得的大筆經費挹注下及所設定的國家目標下,不無可能在二十年內(也許更快),憑自己實力(而非靠大國的光環效應), 一舉擠入世界五十大的水準。國有財產怎麼可以撥給臺大自由處分?為什麼不能?臺大也是國家公部門之一環,犯了錯同樣受國家法令處置,跟政府又有什麼兩樣?唯一需要打破心結的,大概是為什麼要讓臺大變成特區,為什麼臺大的土地(占有臺灣本島面積的千分之五以上)處分後之收益,不讓全民共享而歸臺大?尤其是假若臺大在犯錯之後不知檢討不知反省的例子也不少時,為什麼大家要放心將國有財產讓他們隨便處置?這些問題若不拿出來一一解決,我們日後要面對的,將是一個更沒希望的未來,而不只是高教一端而已。

 

圖片來源:flickr@Jirka Matousek

本文轉載自合作媒體:《評鑑雙月刊》第56期,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作者:

技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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