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科書審定:無版本明文記載沖繩戰役中「集體自殺」的強制性

 

文部科學省在4月6日,公布了2016年度中學教科書的審定結果。原本在二次大戰的沖繩戰役當中,雖然八家出版社中有有七家記載了「集體自殺」(強制集體處決),但由於「教育出版」出版社自行將集體自殺從「被強制」改為「被迫」,相當於沒有出版社明文記載了集體自殺的「強制性」。至此針對集體自殺與日軍的關聯,各出版社均以「被迫」來表達。在關於沖繩戰役的其他部分,針對自由社「日軍與沖繩居民都努力奮戰了」的課文內容,審定意見認為「有可能讓人誤解非戰鬥員也參與了戰鬥行為」,因此變更為「沖繩居民也盡力協助了」。

修正後的自由社版課文,其敘述讀起來好像沖繩縣民是自願協助日軍戰鬥一樣。但經歷沖繩戰的人則表示「實際狀況並不是『協助』而是『被迫協助』,或是不如說是『被強制動員』才對。」

中學教科書在2006年的高中歷史教科書審定當中,由於審定意見要求刪除軍方強制相關的敘述,因此已經沒有出版社明文寫出關於軍令的敘述。在現行版本記載了「集體自殺」的自由社,在新版中已經不這麼寫了。也沒有與「集體自殺」相關的審定意見。另外,也沒有出版社寫「強制集體處決」。

在這次審定當中,對於育鵬社版教科書關於「琉球處分」與「台灣出兵」的部分(譯註:即將琉球王國併入日本領土與牡丹社事件),也提出了審查意見。當初是從台灣的琉球人遇難事件到出兵台灣為止的經過,與從設置琉球藩到設置沖繩縣的經過寫在同一段裡面。對此審查意見認為「可能會被誤解二者有先後關係」。因此出版社進行了重新分段等等修改。文科省的理由是「在審查會議中,有應該要把出兵台灣與處分琉球的相關敘述分開寫的意見」「出兵台灣與處分琉球二者沒有因果關係」等等。但琉球史的專家則指出「二者有所關聯,文科省的主張是錯的」

關於尖閣諸島,四個版本的地理教科書都有記載,在公民科則全部的六個版本都有討論沖繩美軍基地問題。

譯註:「集體自殺」(原文為「集団自決」)問題,為自1974年以來日本歷史教科書審定的主要爭點之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沖繩戰役當中,在各村落發生了一般平民集體自殺的情況,據研究約有一千名以上的死者。對此有主張居民是在美軍登陸後感到窮途末路,被迫自殺,或者是基於對天皇的忠誠自發殉國。但也有研究者指出,這些自殺者是被軍方誘騙、誤導,甚至是基於軍方的命令強制自殺的,進而主張應該寫明集體自殺的強制性,或者也有研究者主張應該以「強制集體處決」(原文為「強制集団死」)代替「集體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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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調課綱8月上路,大考以新課綱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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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詠絮

高中課綱微調引發爭議,教育部長吳思華今天(6)表示,微調後新課綱今年8月1號起從高中一年級起逐年實施,106學年大學學測、指考將以新課綱命題,各界對新版教科書內容如果有不同見解,也將建立知識庫,供師生參考運用。

教育部長吳思華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高中課綱微調爭議進行專案報告,吳思華部長說,高中課綱微調今年8月1號從高一起逐年實施,因此104學年度升學考試命題不受影響,但當屆學生106學年考學測、指考就會用微調的課綱命題,至於有部分縣市表明將使用舊課綱,吳思華部長說,選書是學校權責,希望學校以學生最大權益為考量,行政單位不應該干涉。

對於新舊版本課綱的差異,吳思華部長說,已要求國家教育研究院建立知識庫,整合各界對教科書的不同見解,開放給社會大眾、師生參考,也希望老師在課堂上能陳述各種不同意見,引導學生理性寬廣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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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微調」是權力意志的介入

 

文/杜可瑜(大直高中歷史科教師)

「高中歷史課綱怎麼變動,沒差啦,反正老師怎麼教才是關鍵。」當關心時事、參與社會的大學生L君在臉書上這麼說,我憂心忡忡。

的確,從歷史教學現場來看,無論教師採取傳統講述或新式翻轉,教師是整個過程的引導者,對於學生有直接的影響;而潛隱在教科書背後的課綱,似乎相隔千山萬里,更動與否,豈會產生什麼實質作用?

再加上,學習管道如此多元開放,教科書不是唯一的來源,若說更改課綱就能達到洗腦的目的,是否過於杞人憂天?除此之外,如果我們都同意,教科書不是聖經,那麼,充滿爭議的教科書,剛好可以作為材料,訓練學生進行批判性思考,既然如此,課綱爭議還需要嚴重看待嗎?

 

歷史課綱/歷史教科書/歷史教師

我認為,還是得先從什麼是「課綱」談起。根據教育部網站提供的〈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

「普通高級中學各科課程綱要之設計宜本彈性自主之原則,並注意相關科目間之整合,以期課程設計之多元化,與各科教材間之互補與相互支援性。」[1]

那麼,微調的歷史課綱是否符合「彈性」、「自主」的原則?倘若課綱欠缺彈性與自主,那麼有可能看到「多元化」的教科書和課程設計嗎?而這樣違背總綱的歷史課綱可以通過嗎?如果照理來說不能通過,它又是怎麼通過而如今成為爭議點?

關於微調前後的歷史課綱,曾柏文先生曾經於2014年1月29日發表〈歷史課綱到底改了什麼?─ 新舊版本比較〉,以「將兩個版本貼到同個表格中,逐條比對,用色筆標出所有刪除的、添加的、移動的文字段落」的方式呈現臺灣史的變動,整理得相當清楚,並提出他的幾點觀察,其中包括:凸顯中國正統性、重政經而輕文化、大幅增加具體內容規範、強調政府作為、對臺灣地位與兩岸關係(重新)加入合乎執政黨史觀的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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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地,微調的歷史課綱不僅不符合總綱的「彈性自主之原則」,甚至反映了一種「更為介入的權力意志」 [2]。再進一步討論,總綱裡談到的「彈性自主之原則」,對於高中歷史教育而言,很重要嗎?這就牽涉了我們怎麼看待高中歷史教育。倘若,歷史教育是國家機器的婢女,那當然無需「彈性自主」,但倘若我們認為它應該是基本能力的培養皿,那麼,在知識傳遞的同時,歷史如何建構、學者如何研究……等問題就會成為教學過程的重點,而這些是必須有足夠「彈性自主」的空間才能進行的。[3]

換言之,如果「凸顯中國正統性、重政經而輕文化、強調政府作為」是「某一教科書版本」的內容特色,作為一種觀點的呈現,不至於引發強烈爭議;但上述幾點成為「課綱」,恐怕就是執政當局對學術與教育的干預了。那麼,這種控制,真的會影響到教科書的編寫嗎?

臺灣大學歷史系博士生吳俊瑩在〈深入檢證:「微調」後的歷史課本到底變成了什麼模樣?〉一文裡,對於微調前後的康熹版、龍騰版、三民版的若干片段,進行了比較,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教科書為了能夠通過審查、取得執照,勢必會對教育部的微調有所回應。教科書的審查制度,過程至今仍舊不夠公開透明,書寫者與審查者雙方的權力關係如何運作,更是關鍵。[4]更令人擔憂的是,出版商揣摩風向而主動採取更保守安全的立場。

這提醒了我們,課綱不僅僅是教科書內容的框架,甚至引領著教育風氣、教育工作者的態度與教育相關機構的作法;上樑不正,要盼望下樑不歪無異是緣木求魚。而當教科書囿於密密規範的課綱而不能「自由書寫」時,我們還有可能期待下一代學會「自由思考」嗎?

最後,來到教學現場。誠然,一位歷史教師如果很清楚地意識到自己是「歷史教師」,而不是「歷史課本教師」的話,那麼,微調後的課綱與教科書剛好會成為討論和學習批判性思考的好材料。或者,這麼說更恰當──無論課綱情況、教科書內容如何,歷史教師都應該以增進這樣的教學能力為努力目標。但,就算教學現場的每一位歷史教師都具備這樣的教學能力,施行這樣不合適的課綱就沒有問題嗎?更何況,事實上根本無法確保每一位歷史教師的教學情況。

當有問題的課綱,經由順從規範好的教科書,透過照本宣科的歷史教師來到學生面前,這會產生什麼情況呢?當然,因為每位學生的狀況不同會有所差異。臺灣大學歷史系的花亦芬教授提過一個情況:

「現在的學生活在網路時代,隨時可以看到與課本不同的觀點以及歷史真相。當他們發現老師照著課本告訴他的,和他知道的不同,甚至不是真相,會怎麼想?現代師生關係不再是老師怎麼說、學生怎麼聽。老師講的如果不是真相,學生很可能會看不起老師,連帶地看不起歷史課。說『看不起』或許太嚴重,但對歷史課失去興趣,卻極有可能。」[5]

至於照單全收的學生,除了記誦考試後便棄如蔽屣的知識點之外,大概就是被形塑成愛國的順民吧。在《老師的謊言:美國高中課本不教的歷史》一書裡,作者提到了一個非常有趣的對比,剛好可以拿來探照如今的課綱微調爭議:「在1925年,美國退伍軍人協會(American Legion)激昂地表示理想的教科書應有下列特色:

必須能啟發學童的愛國心……
必須謹慎地以樂觀態度描述真相……
對於失敗的史實,唯有在具有價值的道德教訓時才能詳述,主要必須談成功……

著名的社會研究教育學者雪萊‧伊格(Shirley Engle)和安娜‧奧喬亞(Anna Ochoa)在1986年對教科書提出截然不同的建議。從他們的觀點來看,理想的教科書應該符合下列條件:

以沒有直接答案的重要問題與難題挑戰學生;
對內容精挑細選;
編排方式以經過深入研究、重要的社會難題為主;
利用……多種不同來源的資料,如歷史、社會科學、文學、新聞學,及學生的第一手經驗。」[6]

你認為目前引發爭議的微調課綱比較類似前者或後者呢?更可怕的是,臺灣的這種書寫,不是在於教科書,而是作為學科教育根本原則的課綱。

歷史教育,在高中課程裡有何存在意義?事實上,藉由這次課綱微調引發的爭議,曾柏文在〈我們為何學歷史?── 教育史學格局、地理框架,與課綱的政治〉一文中討論了「士大夫史學、國族史學、人本史學」的概念;許全義老師更提出了「公民史學宣言」,認為在高中歷史教育應該「與公民站在一起( with the citizen )、係公民所關切的 ( of the citizen )、與公民共同對話所建構的 ( by the citizen )」。

上述的論題沒有標準答案,卻是必須持續關注與進行對話。目前微調的歷史課綱內容,不符合「彈性自主之原則」,顯然並不認為「討論」和「對話」是重要且應該持續下去的。

從教育部制定與調整課綱,一直到教學現場,這條脈絡環環相扣,影響在幽微處、細節裡,這也是歷史教育工作者為什麼關注這個問題,而且反對目前課綱微調的重要原因,並非僅僅定位為「去臺灣化」與「去中國化」的對決。

 

課綱微調/程序違調/公民社會危調

既然這個微調的歷史課綱,違背了總綱原則,究竟是怎麼通過的?是怎樣的理由,使得教育部在台北高等法院一審判決敗訴的情況下,依舊悍然表示,微調後的課綱八月照樣上路?

不符合程序正義的課綱產生過程、教育部「寧可違法、堅決不改」的強硬態度,絕對是這次爭議事件的颱風眼。在公民教師行動聯盟發言人黃益中老師的〈去台灣化的課綱:中國對台統戰真有效〉一文裡,便論及教育部在課綱微調爭議事件裡,違背了「政府資訊公開」與「正當法律程序」。

除此之外,關於歷史課綱委員的身份與發言,更是從胎死腹中的98課綱、匆匆推出實施的101課綱,到現在強行催動的微調課綱,就充滿了當權者的意志凌駕於學術與教育之上的爭議。[7]

最後,如果將課綱微調事件放置於近年來重大爭議的脈絡下來觀察,可以發現從微調內容到推動方式,與30秒強硬通過服貿協定的作法如出一轍,政府在各個領域恣意伸展權力,已經到了不加遮掩的程度;這是對於公民社會的嚴峻挑戰,亦是在這樣的觀察裡,課綱微調事件應該得到民眾的關注程度,並不亞於2014年3月的服貿協定。

身為高中歷史教師,課綱微調一路衝擊到歷史教育的教學現場,我非關注不可。身為臺灣公民,課綱微調更是當權者向公民社會直接挑戰,因此,即便不是教育工作者,對於課綱微調事件,我們選擇用怎樣的態度去面對,從某個角度來說,將會決定了我們擁有怎樣的將來。

所以,你的選擇是……?

 

 

[1] 請見網頁:http://www.edu.tw/pages/detail.aspx?Node=3015&Page=8657。
[2] 曾柏文,〈歷史課綱到底改了什麼?─ 新舊版本比較 (2014)〉,2014。
[3] 另可見吳俊瑩在〈是「微調」還是教條?〉 裡以清朝統治時期的現代化建設為例,說明微調後的課綱文字如何「違反歷史研究與當代歷史教育的發展趨勢」。
[4] 參看卯靜儒(2012),〈尋找最大公約數?──高中歷史教科書編寫與審查互動過程分析〉,《當代教育研究》季刊,20(1), pp.83-122。
[5] 引述自王士誠,〈微調不是一個爭議,而是一串問題〉,2015/4/21
[6] James W. Loewen,《老師的謊言:美國高中課本不教的歷史》Lie My Teacher Told Me: Everything Your American History Textbook Got Wrong,陳雅雲譯(臺北:紅桌文化,2015),pp.338-339。
[7] 周婉窈教授〈新政府撥亂反正?還是歷史教育大復辟?〉一文,詳細敘述了課綱委員從討論98課綱,到胎死腹中,因而出現101課綱的內部情況。

 

圖片來源: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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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課綱「微」調嗎?

 

文/何宇軒

高中公民及歷史科課綱微調案引發「黑箱爭議」,經台權會以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提告,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教育部敗訴,認為政府應該公開課綱審核程序。但教育部長吳思華堅持,目前爭議在於程序是否公開,並非課程內容有問題,今年(2015)開始移請各高中職院校選書,新課綱於今年8月1日正式上路。

為什麼要關心「課綱微調」?

課綱影響高中生讀的教科書內容和「各種考試」的考題方向和答案,影響立即且具體。學生讀這些書,考試就要照「微」調內容回答題目,否則就是答錯扣分!課綱微調,攸關莘莘學子如何建構世界觀。

這次最具爭議的歷史科課綱,具體而微的展現課綱訂定為何重要。台灣族群多元,本省人、外省人、原住民等不同族群雖然共享「現在」,但卻因為過去經歷而形塑不同史觀。哪些人能決定課綱內容?訂定程序是否合理?課綱內容是否能多元並蓄?都會影響到整個世代的價值。

本文彙整從四個角度切入,帶你還原課綱微調的爭執何在:

  1. 課綱「微」調嗎? 高中歷史的內容之爭
  2. 課綱「黑箱」嗎? 課綱微調的程序之爭
  3. 誰能詮釋歷史? 多元族群的史觀之爭
  4. 懸而未解? 課綱爭議的後續發展

 

只有「微」調嗎?歷史課綱的內容之爭

這次引起爭議的是高中歷史課綱裡關於台灣史的部分。裡面又分為數個單元,以下條列主要的修改內容:

單元一、早期台灣

  • 「國際競逐時期」改成「漢人來台與國際競逐時期」

→強調漢人來台,著重漢人本位。

  • 「鄭氏」改成「明鄭」。

→鄭氏確實打著「明」的旗號,但本質上跟大明朝廷沒有什麼延續。反對者認為,新課綱抹除鄭氏政權的獨立性,重新強調中國政權的正統性。

  • 荷西「治」台改成荷西「入」台。
  • 刪除「漢人、日本人與原住民接觸。」
  • 拿掉「濱田彌兵衛」與「麻豆事件」。
  • 加入歷史真實性有爭議的顏思齊

單元二、清朝統治

  • 將「清代」改為「清廷」,強調政策施為的政治實體。

→有人認為這是強調大清國(中國)的對台統治。

  • 關於「中法戰爭」,特別強調劉銘傳領政期間「官民一體,在淡水擊退法軍」的事件。
  • 強調清治之下台灣的「現代化建設」,如電報、學校、鐵路。

單元三、日本時代

  • 將原有「日本統治」加入殖民二字,成為「日本殖民統治」。

→反對者認為,日本加上「殖民」,是強調「中國」的統治本位

  • 加入日本時代台灣與中國的互動,如革命黨來台尋求支持,以及五四運動對台影響。
  • 淡化日本對台建設的內容,強調日商壟斷與經濟剝削。

單元四、當代台灣

  • 以帶有價值歌頌意味的「光復」,取代中性的「接收」。
  • 移除「經濟發展帶來的社會環保問題」,讓經濟發展(起飛)的敘事更為正面。
  • 原本「文化發展」的多數內容遭移除,造成「重政經、輕文化」的格局。
  • 新增內容最大宗者,在於強調政府作為,例如經濟發展強調了「土地改革、匯率改革、加工出口區、十大建設、科學園區」等等。政治民主化部分,也比現行課綱更強調「地方自治、開放黨禁、解嚴、改選國會等」。
  • 刪除「簡述中華民國政府從代表中國到外交孤立的歷程」

綜合以上,到底修改了多少內容呢?如果以字數計算,臺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提出一個計算方式,根據這樣的方法,她得出的結論是修改了60.4%的內容。但根據教育部的算法,認為只微調了23%。輿論質疑,改了這麼多還叫「微調」嗎?

 

課綱「黑箱」嗎? 課綱微調的程序之爭

程序黑箱問題

    • 課綱修訂的程序是經由課發會(全名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程發展委員會)研發、課審會(全名研發教育部課程審議委員會)表決通過,中間還會經過多次公聽會的程序。
    • 2014年初,教育部以進行「錯字勘誤、內容補正及符合憲法之檢核」為由,組成檢核小組,原本成立只是為了檢核教科書用詞,卻突然臨時動議,發動課綱微調,遭質疑明明並非法定組織,為何能主導課綱修正。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認為,課綱微調的發動是未經授權且逾越檢核小組職權的違法作為。
    • 教育部僅以2個月草率倉促定案調整課綱、本次課綱微調係「由上而下」,而非「由下而上」形成決定。
    • 分組課審會議中,主席請委員寫下書面意見,而竟然由召集人帶回去統計,統計之後得出「投票結果」。主席竟然在沒有當場開票、也沒有公布結果的情形下,就逕行宣布散會,用不明的標準來認定個別與會代表是否同意課綱微調。
  • 事後會議紀錄及成員投票名單不公開,遭行政法院判決應公開

雖然有上述程序問題,而教育部卻堅持不肯公開檢核小組出席名單及會議發言內容紀錄,台灣人權促進會提起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判決教育部敗訴,教育部應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供台權會閱覽、抄錄其中簽到表部份;記名投票單部份,亦應供閱覽和抄錄。

要特別注意的是,這場官司,只影響到政府必須公開決議的相關資訊,但是上述提到課綱微調過程的其他程序爭議,並不在討論範圍之內。而且,本案件仍然可以繼續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尚未定讞。

成員背景爭議:缺乏台灣史學者

課綱微調案的檢核小組成員背景引發強烈爭議,也幾乎沒有以台灣史為專業的研究者:

  • 高中歷史課綱調整的提議者,以及後來擔任課綱檢核小組總召集人王曉波為「中國統一聯盟」副主席,專長為中國哲學思想。
  • 高中歷史教科書審定委員張亞中為政治學者,為「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
  • 檢核小組社會領域召集人呂芳上是台師大歷史所博士,但曾任國民黨黨史會總幹事,專長是中國近現代史、近代婦女、國民革命史、國民黨黨史。
  • 歷史組成員黃麗生專長為東亞史,李功勤專長則是西方文明、國際關係、中國現代史、兩岸及台灣現況發展,皆非本科專長。

 

誰能詮釋歷史?多元族群的史觀之爭

統/獨團體的史觀之爭

這次反對課綱微調的,主要是台聯青年軍的學生以及台教會等公民團體,質疑課綱微調傾向中國本位,以及「程序不合正義」。立場偏統的團體「抗獨史陣線」則認為,前總統李登輝、陳水扁執政時修改的課綱,如今應「撥亂反正」。在二二八歷史部分,應詳述「暴民」襲擊外省人、闖入醫院學校、佔領政府機關,以及台共份子對抗國軍等史實,並誠實記載二二八死傷原因及人數,不容特定政治勢力誇大。

被消音的原住民

台灣原社、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等多個原住民族團體及原住民青年學子批評高中課綱微調缺乏原住民族的觀點。他們認為,不管是台獨史觀還是中國大一統史觀,最為漠視的就是原住民族歷史史觀。

 

懸而未解?課綱爭議的後續發展

教育部「審議程序未公開」敗訴

高中公民及歷史課綱爭議ㄧ案,經台權會以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提告,上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教育部敗訴。但教育部長吳思華堅持,目前爭議在於程序是否公開,並非課程內容有問題,新課綱將於今年8月1日正式上路。

地方政府抵制

臺南市長賴清德曾宣布臺南市拒用教育部的最新課綱。民進黨在2014年2月的中常會新聞稿中,曾提及會要求當時6個執政縣市(高雄市、臺南市、宜蘭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將採取一致行動,拒絕適用課綱調整內容。一年後,2015年228追思會上,在九合一地方大選連任的台南市市長賴清德,再次重申,新的學期會使用尚有法律效力的舊課綱。

 

考資料

黃惠貞,台灣高中生的課本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一次看懂風波不斷的「課綱微調」

奇摩,高中課綱微調爭議Q&A

曾柏文,歷史課綱到底改了什麼?─ 新舊版本比較

教育部課綱微調程序官方說明

自由時報,課綱分工名單曝光 台灣史學者掛零

自由時報,國教院:課發會未表決

維基百科:臺灣高中歷史課綱微調案

聯合新聞網,抗獨史陣線 盼課綱還原228史實

民主進步黨第十五屆第六十七次中常會新聞稿

民視,不滿新課綱去台灣化 學生抗議爆衝突

公庫,高中課綱微調要有原住民族史觀

課綱微調法律程序

普通高級中學國文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公聽會手冊

沃草,黑箱課綱敗訴要上訴 教育部:內容沒問題八月照上路

 

圖片來源:wiki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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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學教科書審定的質疑:歷史被正確地傳遞了嗎?

 

文部科學省在6日公布的中學教科書審定當中,以由官方解釋而來的新基準為標準,過往被承認的說法也被要求修正。歷史教科書當中,修正了關於「北海道舊土人法」的課文內容,結果變得難以對中學生傳達愛奴民族遭奪去狩獵、採集領域的歷史。對此專家亦提出了質疑。

「以狩獵與採集為中心的愛奴人們開始耕作土地,漸漸轉為務農」
日本文教出版的教科書從以前到現在,對於1899(明治32年)施行的該法都是這樣敘述的。在這次審定中被修正為如下:
「政府給予了以狩獵與漁撈為中心的愛奴人土地,愛奴人轉變為以農耕為中心的生活」

針對這段修改後意思被顛倒的敘述,文科省的說明是「依照保護愛奴民族的法律意旨的話,原本的敘述可能會讓學生誤解」

回顧歷史,土地所有制度是在明治初期由國家導入北海道的。由於愛奴民族向來是集體共同使用土地,並沒有個人的土地所有權概念,因此幾乎沒有愛奴人去主張土地所有權。結果愛奴人陸續失去了狩獵、漁撈與採集的領域,生計陷入了困境。進而在北海道舊土人保護法中,採取了政府「授予」愛奴民族土地的措施。

本次的檢定意見是對作為解決愛奴民族生計困境的該法進行法律解釋,要求用詞修正為「給予」土地。日本文教出版的編輯則表示「該法的目的並非土地的耕作。我們並不打算針對是否能接受提出反駁,總之被指正的地方就進行修正。」

但是,在政府的專家諮詢會議於2009年整理的報告書當中,明白記載著「在已經先推動了將土地放領給和人(譯註:愛奴人對日本人的稱呼)的政策之後,愛奴人取得的土地往往根本就不適合農耕。」該法強迫愛奴人與和人同化這點也受到強力批判。但是該教科書針對該法施行的脈絡幾乎隻字未提。

北海道愛奴協會的阿部一司副理事長批評「如果只修正這一部份的敘述,而去除了歷史的整體脈絡的話,就會把錯誤的歷史認知教給孩子,我無法接受。」

譯按:今日的北海道原本是愛奴族生活的區域,和人僅在南端的松前設有貿易據點而已。1868年,新成立的明治政府開始主張對蝦夷(北海道的舊稱)的主權,作為日本的第一個殖民地納入統治之下,在1869年改名為北海道。1870年代日本政府開始將土地放領給移墾北海道的和人,並且將愛奴族的居住領域編入國有地,導致失去土地以及漁獵自由的愛奴人陷入了困境。1899年,日本政府頒布了「舊土人保護法」,開始放領土地給願意從事農耕的愛奴人,即為此處的「土地給予」。但實際上是先奪走了愛奴人的土地,才有事後的土地放領,因此產生本文所指的爭議。
(以上資訊由愛奴人權團體「北大文書開示研究會」理事殿平善彥先生提供,特此鳴謝。)

 

圖片來源:《島弧・黑潮—Japan Broadc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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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微調偽造文書 北檢包庇教育部

 

針對台北地檢署濫權簽結課綱微調案,永社由義務律師團黃帝穎律師、陳敬人律師代表,會同​臺左維新代表公民教師​林威皓​及​台灣教授協會、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等聲援團體,並以黃帝穎律師及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張信堂教授擔任檢舉人,4月23日週四上午10:30赴監察院具狀檢舉「台北地檢署包庇教育部,濫權簽結蔣偉寧偽造文書案」,呼籲監察院彈劾楊治宇檢察長及承辦檢察官。

永社代表、本案檢舉人之一的黃帝穎律師指出,北檢簽結公文揭露,參與高中分組審議會的教師到庭作證,證稱「當下認為大家不支持微調案」、「不知道有委員未具名提供是否微調的意見」等語,足認教育部課綱微調程序黑箱,且當天既無表決,教育部所稱課綱微調決議「同意」,即屬不實。

黃帝穎律師並表示,教育部課綱微調黑箱違法,踐踏「正當法律程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對教育部程序不透明,以判決認定教育部違法,但北檢片面採信教育部說詞,且對教育部關鍵的1月25日高中分組會議錄音「應調查而未調查」,無視時任教育部長蔣偉寧涉嫌偽造文書,最後以矛盾理由簽結,顯見北檢公然包庇犯罪。

黃帝穎律師更進一步強調,監察院通過糾正案文指出,檢察署以「簽結」方式結案,沒有法律依據,不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但北檢卻為了包庇教育部,對於課綱微調案的偽造文書部分,濫權以「簽結」了事,擺明把監察院當成小弟,把糾正案當成廢紙,監察院如不敢彈劾楊治宇,將坐實監察院「不敢打老虎」的社會質疑。

黃帝穎律師最後提到『蔣偉寧在2014年1月27日主持課審會議,其中議程白紙黑字指出1月25日高中分組會議「同意」公民課綱微調,但媒體報導直指1月25日高中分組會議決議是「不同意」公民課綱微調,教育部公文居然將「不同意」改成「同意」,涉犯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依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此經立委鄭麗君、何欣純、台教會教授呂忠津、永社律師黃帝穎聯名告發,但北檢拒絕調查關鍵證據,只用不到一張A4紙當理由,濫權「簽結」課綱微調案,因此要求監察院追究北檢包庇教育部的法律責任。

臺左維新與會代表,公民教師林威皓也批評,這次課綱微調不但缺乏共識、充滿爭議,而且還嚴重違法。公民科希望培養學生多元的價值關懷和公民意識,並且增進參與民主社會的行動能力,但教育部這次的課綱微調可說是完全與這個理念背道而馳。儘管如此,教育部仍不斷為自己辯護,不但告訴公民老師們即便新的公民課本沒有白色恐怖的部分,老師還可以「補充教學」;更十分好心地「提醒」各學校在選書的時候要考量學生的學習權益,因為升學考試會根據新課綱命題──這種作法根本是變向用「升學」逼迫學校、老師以及學生。

永社陳敬人律師最後補充說明,「他案簽結」此一較為簡易之結案方式,固然有助減輕檢察官工作份量。然而,他字案偵辦、簽結的法源僅為法務部「檢察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高等檢察署「辦理他案應行注意事項」等行政規則,現行刑事訴訟法找不到任何條文依據,法務部欠缺法律授權依據,逕自以行政規則為之,不符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法治國積極依法行政原則。而且偵案、他案之分,標準模糊,難免受到操控,若應分偵案者改分他案,偵查法定原則已蕩然無存。尤有甚者,「他案簽結」若是不當運用,反而將成為規避不起訴處分監督之捷徑。

 

圖片來源:《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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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箱課綱敗訴要上訴 教育部:內容沒問題八月照上路

 

採訪/武陵

爭議多時的課綱微調黑箱作業一案,上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教育部敗訴。教育部長吳思華今(9)日表示,課綱案有上訴必要,以釐清行政單位公共資訊公開程序。此外吳思華重申,目前爭議在於程序是否公開,並非課程內容有問題,新課綱將於今年8月1日正式上路。

高中公民及歷史課綱爭議ㄧ案,經台權會以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提告,上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教育部敗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9)日原定邀請教育部官員、提案課綱微調的檢核小組列席,報告「教育部課綱微調敗訴案」,但檢核小組成員皆未出席。

教育部長:課綱案上訴 釐清行政公開標準

吳思華表示,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為確保審議公正、專業、獨立不受干預,十二年國教審議會委員名單在課綱正式公佈前不會公開。吳思華表示,雖然上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敗訴,認為教育部應公開簽到表、記名投票單。但判決結果與最高行政法院向來見解不一致。吳思華指出,為釐清教育部及其他行政單位公共資訊公開程序,有上訴必要。

至於課綱是否暫緩?吳思華指出,新課綱已於去年公佈,書商已編寫並送入審查,今年8月1日會正式上路。

地方抵制新課綱?教育部長:盡力與地方首長溝通

國民黨籍立委陳碧涵表示,外界認為這次台灣史課綱調整超過六成。但實際上這次台灣史調整比例,並沒有比其他領域調整更多,吳思華則回應,逐字計算僅調整23%,但都是基於事實調整。

針對新課綱將於今年8月1日上路,陳碧涵表示,有地方首長、公民教師行動聯盟表示要用舊課綱、或是自編教材來抵制新課綱。她呼籲吳思華要積極與地方首長建立共識、走入地方。吳思華回應,政治跟行政不應干涉教育專業,期待各縣市長用同樣觀點處理,他會盡力溝通。

檢核小組逾越職權?鄭麗君:應暫緩實施

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昨(8)日晚間公佈檢核小組會議紀錄,她指出會議記錄記載,成立檢核小組是為了檢核教科書用詞,卻突然有臨時動議,發動課綱微調,她認為會議記錄證實,課綱微調的發動是未經授權且逾越檢核小組職權的違法作為,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也顯示,分組課審會的議決程序有重大瑕疵,她呼籲吳思華暫緩微調課綱的實施並予以撤銷,不要代替前教育部部長蔣偉寧受過。

鄭麗君今日指出,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文指出,教育部稱公開記名投票單,揭露被告相關資訊會使審查委員受民眾干擾,造成壓力,是事先臆想推測的想法,有民眾監督不代表影響公正性,「辯解尚屬無羈」。

鄭麗君表示,去年1月25日分組課審會議,主席請委員寫下書面意見,由召集人帶回去統計,統計之後得出結論,就是「投票結果」,召集人可以自行依書面意見判斷委員贊成或反對。鄭麗君引台權會法庭記錄指出,當審判長問及「分組會議中,在紙上寫尊重會議多數決,是否被記入同意四科微調?」、「沒明確表達反對,都會被計入同意四科微調?」、「『公民科那些部分應該調整』,是否會計入同意國文科微調」?三項詢問教育部律師都回答「是」。鄭麗君表示,扭曲委員意見,把沒意見當成同意,「這就是黑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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