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制度備查後公告 教部:保障學生權益

 

文/徐詠絮

國教行動聯盟今天(25)到監察院門口陳情,質疑教育部修法將各就學區入學制度程序,從「先公告後備查」改為「先備查後公告」,侵犯地方自治權,對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吳清山則強調,這項修法對學生權益較有保障。

今年基北區免試超額比序方案,在三等級後就直接比量尺,因為「適法性、合理性有疑慮」,遭教育部退回、不予備查,但基北區還是公告實施,教育部日前修改「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將原本「先公告後備查」的程序改為「先備查後公告」,引發國教行動聯盟不滿,認為這樣的修法讓「備查」實質成為「核備」,也侵犯地方自治權。對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吳清山表示,這次修法仍維持備查,經過法規程序討論並未違法,且「先備查後公告」對學生權益較有保障,如果各就學區入學制度有適法性的疑慮,就能及時修正。

至於入學制度如果地方與中央牴觸,是否不備查就不能公告,吳清山署長說,將與地方協商。

 

圖片來源: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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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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