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評鑑與通識教育暨系所評鑑,如何檢視大學教師評鑑制度

 

文/蘇錦麗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品質保證處處長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教育與學習科技系教授

我國於民國94年頒布實施之《大學法》修正版本中,第21條明文揭示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對於教師之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成效進行評鑑,作為教師升等、續聘、長期聘任、停聘、不續聘及獎勵之重要參考,並在課以大學評鑑教師責任的同時,也賦予其訂定教師評鑑辦法,以及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分級與組成方式的自主性。

為何實施教師評鑑制度

此後,國內大學紛紛發展教師評鑑制度、辦法及配套措施,針對評鑑對象、評鑑實施頻率、評鑑方式、合格分數、評鑑單位,以及評鑑結果是否作為教師升等之必要條件等項目分別建立標準。此外,配合法規之修訂,教育部與大學亦陸續辦理相關論壇或研討會,針對大學教師評鑑辦法制訂過程、執行方式與實施情形等,進行經驗分享與交流,俾使學校確實了解教師評鑑之精神,從而開展並落實教師評鑑工作。

一般而言,大學發展教師評鑑制度之目的首先在於提供教師專業表現的資訊,以利教師改進教學與精進專業;其次,教師評鑑之結果也能用於人事考評作業,作為升等、獎懲等依據。

校務評鑑與通識教育暨系所評鑑之檢視重點

由於外界偶有將各校自行辦理的教師評鑑,與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的校務評鑑或系所評鑑混為一談,以下針對100年度大學校院校務評鑑以及104年度通識教育暨第二週期系所評鑑體現於與教師專業表現有關之檢核上,從評鑑項目與參考效標/核心指標之內涵(請參見表一至表三)加以分析。

 

由表一可知,校務評鑑之評鑑項目與參考效標之設計,旨在了解校院教師在教學、研究及服務的專業表現,並對學校實施之教師專業表現評鑑進行整體性、機制面之檢核,並透過對支持體系的了解,確知其教師評鑑的運作情形。

由表二與表三可知,高教評鑑中心辦理通識教育與第二週期系所評鑑,更強調教師教學品質與對學生學習輔導之重要性:在通識教育評鑑方面,強調藉由審查教師開設的課程,以確保教學品質;在系所評鑑方面,除強調教師的教學及學習評量與班制教育目標、核心能力與學生學習需求之符合情形,以及教師教學專業發展及其支持系統的建置與落實外,亦強調班制或教師對學生的入學輔導、課業與其他學習的支持系統之規劃與執行成效。

此外,通識教育與第二週期系所評鑑對於教師「研究」與「服務」表現之要求,在通識教育評鑑方面,強調教師研究表現與授課科目之符合情形;系所評鑑則相對重視教師之研究與服務表現是否符合受評班制之定位、教育目標及所屬專業領域普遍認可之成效,以及班制對於教師之研究與服務能否給予合理、充分之協助與支持。

校務、通識教育或系所評鑑並未鼓勵教師評鑑重研究輕教學

綜上所述,無論在校務評鑑、通識教育或系所評鑑方面,對於大學教師專業表現評鑑之檢視重點皆植基於全面品質PDCA(Plan, Do, Check, Action)管理的概念下,學校為維護良好教學品質所進行之一連串自我改善的相關作為。針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所占評鑑結果之比例,應由學校依其自我定位,據以調整教師評鑑各面向之配分比重或自訂配分之彈性,以符合校、院、系之整體發展方向。

由此可知,高教評鑑中心從未要求學校、系所與評鑑委員,以研究和發表論文作為教師專業表現評鑑的標準,期經由本文之說明,能對不同類型的評鑑精神與目的有更清晰的分辨。教育部委辦的校務評鑑、通識教育或系所評鑑並未鼓勵教師評鑑重研究輕教學,更不宜將各校自辦的教師評鑑,與校務評鑑或系所評鑑劃上等號,或給予不當連結。

 

大學教師評鑑系列:

剖析大學教師評鑑

談現行大學教師評鑑制度

大學教師評鑑的爭議與解套

 

 

圖片來源:《評鑑雙月刊》第55期

本文轉載自合作媒體:《評鑑雙月刊》第55期,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作者:

技職3.0

《技職3.0》為一個關注「技職教育」與「技能發展」議題的獨立媒體。

在〈校務評鑑與通識教育暨系所評鑑,如何檢視大學教師評鑑制度〉中有 2 則留言

  1. 大學應該不斷地對研究成果、教學品質及學業成就等項目,運用科學方法加以客觀評鑑, 行政機關的評鑑,難免要排列等第名次,施以獎懲處分,但學術單位的自行評鑑,則重在診斷補救,積極輔導。且也只有讓學術單位自行評鑑,才能維護學術的獨立和權威。所以,在開始時,由教育部加以倡導則可,接下來則必須由各大學自行或聯合辦理。目前,世界上的大學都有一種集中聯合的趨勢成了「大學系統」,歷如美國威斯康辛大學設有十三所校區,十四所附屬初級學院,學生總數達十四萬五千人。因此在校務管理上,包括烤ˇ是的安排與學位的授予等,都根據分治原則,由各學院自行辦理。大學總部的職責,也就是學術的審議和評鑑了。回顧我國,公立專科以上學校紛紛改為國立,今後教育部的行政監督權如何才能有效行使?且如何才能使各校一方面發揮奇特性,培養各自校風,另一方面又可提高素質,邁向世界學術水準?這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假若我們也能迎合世界大學發展的潮流,在行政體制上聯合而分治,在學術評鑑上統一而自由,也未嘗不是一個解決的方法。例如在高雄地區的師院、醫學院、農專海專、工專、師專等均合併於中山大學,分別成為其所屬教育學院、醫學院、農學院、海洋學院、工業技術學院及國民師範學院,在一般行政工作上分院自治,在學術審議及評鑑上統一辦理,則必能有助於有關院校學術水準之提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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