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專兩會爭議1/4】裁併箭在弦上!立委直指招策會黑機關

採訪、攝影/黃偉翔

去(2016)年底,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正熱烈審著106年度教育部預算。「這邊應該要凍結,技職司長的說明完全無法解答我對技專招策會的質疑!」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立場堅決,似乎這裡頭藏著什麼問題。

但數名立委不約而同將此事安撫下來,該會期召委民進黨立委何欣純當場請各委員支持,別刪除與凍結預算,並催促教育部快補書面資料;而坐在另一旁的國民黨召委陳學聖則喊話,「技職已千瘡百孔,經費上應該多一點支持。」

這樣短短的幾秒場景,引起了《技職3.0》記者的注意,並展開數個月的追蹤。

高潞.以用接受專訪時指出,審預算期間發現技專招策會每年收教育部一千多萬的補助,但它的設立根本沒有法源依據,這黑機關居然還負責技專考招制度的研擬!

技專招策會全名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負責技專校院的考招制度研擬、協調相關單位事務,是目前技專考招三個主要單位之一;其餘兩者為技專聯合會(全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及技專測驗中心(全名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前者負責招生管道的執行面業務,後者負責技專校院入學測驗命題,即現在的二技、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題。

技專招策會、技專聯合會、技專測驗中心之間資料比較。(圖/黃偉翔製)

由於大學招生自主,《大學法》第24條第2項明定,「大學為辦理招生或聯合招生,得組成大學招生委員會或聯合會….」意指招生單位組成須為「委員會」或「聯合會」,在大學考招規劃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大學招聯會(全名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技專聯合會都是依循此法而設立。

可是細看名稱,技專招策會為「策進總會」,明顯不符合法源,而且真正依據《大學法》設立的技專聯合會,在現實運作中成了受技專招策會指揮的執行單位。

基於此,高潞.以用堅持技專招策會應該解散,或整併到符合法源的技專聯合會裡。

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有不同看法,她說,「技專招策會」角色定位就相當於「大學招聯會」,「技專聯合會」則相當於「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加上「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而「技專測驗中心」相當於「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這三單位間的關係完全符合《大學法》啊!」楊玉惠無奈繼續解釋,確實技專招策會名稱並不符合現行法規,那是因為招策會的成立,是在《大學法》第24條出來之前,但它的定位與實際功能等同大學招聯會,負責研議考招制度,並肩負協調相關單位責任。

《大學法》在民國94年修正時新增第24條,讓當時行之有年的大專校院聯合招生制度與單位法制化,但技專招策會早在民國89年成立,是為了配合技專校院考招分離政策,而技專聯合會則是配合《大學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於民國99年成立。

技專考招單位成立時間軸。(圖/黃偉翔製)

「《大學法》第24條既已於民國94年公告實施,並明訂由技專聯合會統合招生事務,所以技專招策會是歷史過渡性組織,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沒存在的必要。」高潞.以用堅持地對記者說。

據悉,教育部次長姚立德上任前,就曾以北科大校長身份親自拜會高潞.以用解釋,說法同楊玉惠,但不被接受。

姚立德自2005年2月起擔任技專招策會執行長,並於2011年出任北科大校長同時兼任技專招策會主任委員及技專聯合會主任,長期在技專招生政策扮演重要角色。他上任教育部政務次長前兩週,以北科大校長身份接受專訪,發表另種觀點。

姚立德堅持,技專招策會法源就是《大學法》,只是法源中所指的聯合會,在實質運作中分為兩個層級,一個是負責招生政策的技專招策會,另外一個是招生管道執行業務的技專聯合會。

技專招策會成立當年,前教育部次長陳德華剛接任技職司長,他對記者澄清,高潞.以用所提的問題並不存在,「並沒有說《大學法》第24條所指的招生單位只能有單獨一個實體存在」,如果一定要咬定這點,頂多就改名,關鍵在於「是不是真的需要這單位。」

各方看法與立場。(圖/黃偉翔製)

知情人士透露,楊玉惠曾與姚立德討論,要把技專招策會改名,除了讓組織「正名」外,也想避免技專聯合會再被誤認為同等「大學招聯會」的角色,事實上誤會大了,是技專招策會才對。

據悉,「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將改名為「技專校院招生策進委員會」、「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改名為「技專校院招生甄選分發聯合會」,以回應《大學法》第24條的規範。

回到去年審預算現場,這筆106年度教育部第1項第2目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約5億6千萬的經費未被高潞.以用凍結,但有主決議,實務上教育部須給高潞.以用一個交代。

改名後,技專招策會爭議就此落幕了嗎?高潞.以用並不這麽覺得。

 

【技專兩會爭議2/4】面對質疑 姚立德:招策會角色難以取代

作者:

技職3.0

《技職3.0》為一個關注「技職教育」與「技能發展」議題的獨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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