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間大專校院申請學雜費調漲 技職佔10間

(記者黃偉翔/台北報導)

教育部指出,共有16間大專校院申請107學年度學雜費調漲,調漲幅度在2.5%-3.75%,其中技專校院共10間為多數,審議結果將於6月底公告。

申請學校中,公立技專2校分別為台科大、北科大;私立技專8校包括樹人醫護專校、醒吾科大、慈惠醫護專校、經國管理學院、文藻外語大學、馬偕醫護專校、嘉南藥理大學、仁德醫護專校;公立大學僅1校為中興大學;私立大學5校包括亞洲、輔仁、世新、中原、實踐大學。

107學年度大專校院擬調整學雜費之申請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學雜費調漲是由大專校院審酌學校財務狀況、助學機制及辦學綜合成效等面向,並完備「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後,始得提出申請。

教育部接獲學校申請案後,將先確認申請學校是否符合學雜費調整資格條件,再邀集相關機構、學者專家、學生及家長代表組成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各校申請案,預定於107年6月底前公告審議結果。

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重點包括,須符合「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指標」等規定,且在程序上,經校內「資訊公開」及「審議公開」等程序研議學校學雜費調整事宜,並於學校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專區公布學雜費調整具體規劃情形,及校內審議程序之說明,校內研議過程應有學生代表參與,並須向學生公開說明,設立意見陳訴管道。

教育部指出,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以下簡稱基本調幅)是參酌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及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核算。

教育部表示,將依法審議各申請案,即使學校各項指標皆符合規定,但助學計畫不足,仍不得調整學雜費,以確保弱勢學生的受教權益。在經費支用方面,學雜費調漲後的經費,主要用於協助弱勢學生就學,以及提升教學品質密切相關的軟硬體設施改善。

作者:

技職3.0

《技職3.0》為一個關注「技職教育」與「技能發展」議題的獨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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