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攝影/黃偉翔
107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入學簡章公告,確定取消「繁星錄取生不得再報名四技二專甄選入學」限制,但仍有變革,包括依考生比序排名、所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各校系(組)、學程招生名額及各高職學校推薦順序,進行四輪分發錄取作業。
技專聯合會說,被推薦考生須為各技術型高中、普通型高中附設職業類科,獲綜合高中學程的應屆畢業生,且在校成績排名須在全科或全學程前30%,並全程須就讀同一學校,就有資格被推薦參加科技校院繁星計畫入學招生管道。
技專聯合會要求,各技術型高中、普通型高中附設職業類科,以及綜合高中學程的校內甄選規則及機制,務必明定校內參與遴選的學生資格及規範,並在107年1月10日前上傳遴選辦法與公告網址至技專聯合會網站,以達公平、公開、公正的招生原則。
經教育部核定53所優質科技校院、742個系(組)、學程參加,較106學年度增加2校、39個系(組)、學程。107學年度招生名額合計2873名,較106學年度增加46名。
107學年度本招生簡章自106年11月30日起於本招生網站公告並提供下載。(點我下載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