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仁家/為技職教育正名與定位(下)

 

閱讀之前,歡迎先看前一篇:【張仁家專欄】為技職教育正名與定位(上)

 

職業教育內涵
所謂「職業」是指個人所擔任支有報酬、有繼續性(可能有季節性或週期性),並為善良風俗所認可的工作職務。換言之,職業是由一組性質相近的工作或職務所組成。進一步細分,一項職業(occupation)往往包含了數個工作(jobs)、一個工作包含了數個職責(duties)、一個職責又包含了數個任務(tasks)所組成。

上述對於職業的定義,參照行政院主計處第六次修訂的「中華民國職業標準分類(Dictionary of Occupational Title, DOT)」而來。該分類典將我國的職業分為10大類、39中類、125小類、380細類和職業名稱(行政院主計處,2000)。不過,隨著科技化、網路化、民主化等潮流快速變動,許多新興職業往往來不及新增或過時淘汰的職業也未刪減,因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另外建置了[職業分類資訊查詢系統],可供一般民眾查詢,亦提供增刪職業名稱的功能。

而職業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即是在後期中等教育階段中,透過高中職的學校教育、技術教學中心及五專前三年等提供以特定職業準備為目標的教育。此種對職業教育較狹義的定義原本是指在中等教育階段為職業做準備的教育,希望藉此充實學生工作與生活的能力,以便日後可以在某一職業領域順利就業,讓生涯得以順利發展。但由於接受職業教育的學生有愈來愈多升學傾向,導致原本以就業為主的職業教育乃逐漸變質為升學與就業兼顧的職業教育。

再加上許多成人工作者因產業技術升級或適應新的環境或法規變動等因素,參與職業繼續教育,以便將所學立即應用在工作中或適應未來工作的需求,因此,職業教育也從單純提供青少年的職業準備漸趨改為兼重提供成人職業準備和在職進修的服務了,這也就我們常稱的「職業繼續教育」。如要進一步了解有關職業繼續教育的相關規定與做法,可參考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0至23條的規定。

最後是技術及職業教育。為了區別中學和大專的職業準備教育,許多國家把中學所提供的職業準備教育稱為「職業教育」,技專校院所提供的職業準備教育稱為「技術教育」(含工程技術教育),故把這兩個階段的技術教育與職業教育合稱即為「技術及職業教育(technolog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簡稱TVE),我們慣稱的「技職司」其實也是「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的簡稱,原本技職司所掌理技術及職業教育的業務已由原本的技術教育及職業教育,因應2014年1月14日「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的公布施行,擴大向下延伸到了中小學的「職業認識」、「職業試探」的範圍(詳見該法的第9條),因此,技職司號稱全國教育單位的第一大司並不為過。

美國則習慣使用(Vocational-Technological Education或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皆簡稱為VET);歐盟和中國大陸則慣用(Techn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簡稱TVE)。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美國於1998年在生涯與技術教育學會的大力倡議下,用生涯與技術教育(Career and Technical Education,簡稱CTE)取代了傳統的職業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的稱呼。原因無他,就是為了摒除學生、家長、社會大眾對職業教育僅能擔任基層技術人力的刻板印象(Eirkle & Martin, 2012)。

此一改變,也讓美國國人認同技術及職業教育應由生涯教育的視角來審視,認為接受技職教育的學生與他(她)自己的未來生涯發展息息相關,對於性向較明確的孩子而言,更應及早接受生涯與技術教育才是有利於他們的未來發展(註:德國與瑞士都是10歲左右就讓孩童接受職業分流教育)。此一觀念的扭轉,值得當前我們對技職教育的定位與發展加以省思。

若以美國CTE的分類,職業教育可分為六大類:農業教育,商業教育、家庭與消費科學教育、健康照護教育、行銷(與物流)教育及行銷與工業教育。分別如下:

  1. 農業教育-培養學生未來生涯以投入農業及自然資源相關的職業準備。包括:畜產、食品科學、農經、園藝、自然資源、農業設備、綠色技術與環境科學。
  2. 商業教育-有別以往只以培養秘書為主,包括:行政管理技術、會計、法律事務管理、醫務管理、商業資訊系統、財務、資訊技術、及商業管理。此類商業及電腦技術的課程在一般的公立高中都有提供。
  3. 家庭與消費科學教育-早期的課程是為培養家事科學與家政手藝而設計,隨著科學及社會型態的改變,範圍已逐漸擴大到家庭相關的技能養成,包括:個人發展、生命規劃、營養與照護、嬰幼兒照顧、流行時尚、服裝與飾品設計、餐飲及旅遊管理,甚至有些在後期中等教育還納入園藝。
  4. 健康照護教育-包括培養護理師助理、牙醫助理、藥師助理、家庭醫學助理、病人照顧技佐、體適能及運動訓練師助理等課程。
  5. 行銷(與物流)教育-課程主要聚焦於零售,教導學生如何提供全世界與消費者有關的需求的商業計畫、生產、定價、配送及銷售產品及服務等內容。全美在2008年約有7000所以上的高中提供此類課程。
  6. 行業與工業教育-此種職業教育涵蓋範圍相當廣泛,包含:自動化技術、木工、繪圖與測量、電子、焊接、精密機械、消防員訓練、綠色建築等。

 

上述某些課程往往因工作環境改變及技術創新,許多學校會以群集(cluster)的方式開設,以培養學生從事該行業時有較大彈性的職業準備。此概念與1986年我國高職課程設有甲類課程(群集職業教育)及乙類課程(單位行業課程)頗為相似。

反觀臺灣的高職(現應稱技術型高中)也有六大類,但可細分為15群91個科,加上五專醫技及護理類科加以彙整,我們可將其職類群區分成7大類科:工業類(機械群、動力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化工群、土木與建築群)、農業類(農業群、食品群)、海事水產類(海事群、水產群)、商業類(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設計群)、家事類(家政類、餐旅群)、藝術類(藝術群)、醫技及護理類(護理科、醫事檢驗科、視光科、牙體技術科、生命關懷科等),與世界各主要國家的職業教育體系相較,臺灣的高職教育系統可說是相當完備的。

透過上述的說明,相信各位應該了解到「技職教育」就是技術及職業教育的簡稱,實質上包含了高等教育的工程技術教育及技術教育與中等教育的職業教育。在我國教育部技職司的業務範圍涵蓋了:國中的技藝教育課程、實用技能班、高職、二專、五專、技術學院(含二技、四技)、科技大學(含碩、博士)等。

 

作者:

技職3.0

《技職3.0》為一個關注「技職教育」與「技能發展」議題的獨立媒體。

在〈張仁家/為技職教育正名與定位(下)〉中有 2 則留言

  1. 這是一篇值得一讀的大作。但我覺得文中有些用詞,需要在此提出一些加註,以免引起朋友們在觀念上的混淆。

    1. 張教授在文中提到「中華民國職業標準分類(Dictionary of Occupational Title, DOT)」。依照行政院所訂頒的這本標準分類,其中所謂「職業」(Occupation), 指的是 出納員、美髮師、商店銷售人員、裁縫師、電工、巴士駕駛及汽車維修人員、工程師、醫師、學校教師、護理師及電腦系統分析師….等職業類別。
    2. 行政院也同時訂頒過一份「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中華民國100年 3 月第9次修訂)。在這本行業標準分類中,所謂「行業」(Industry), 指的是 金屬切削工具機製造業、汽車零件製造業、運輸及倉儲業…等行業類別。 社會上一般稱之為「產業」。
    3. 台灣的職業教育,初期採行所謂的「單位行業課程」(Unit Trade)制。後來職教界人士認為「單位行業課程」有培養單能工的味道,乃改採「群集式課程」(cluster),以求培養學生從事該行業時有較大彈性的職業準備。 師大工教系有一門重要的課程,稱「行業分析」(Trade Analysis)。 不知道為什麼在 工業職業教育界 普遍把「trade」一字譯為「行業」。但依據上述行政院訂頒的行職業標準分類的原則與意涵,「trade」一字指的應該是所謂的「職業」,而非「行業」。於是「職業」與「行業」就搞得混淆不清。以致引起了之後在很多論述上,你說東來我說西。
    4. 張教授在第11行,把「職業教育」一詞的英文,稱之為 (Occupational education)。一般,我們很少聽過「Occupational education」的稱呼。一般,在英文上,我們都稱「職業教育」為「Vocational Education」,稱「職業學校」為「Vocational School」。英文中有簡稱「VET」的縮寫,即指「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因為在美國(有若干國家亦類似),並未把「Vocational Education」及「Vocational Training」劃分得很清楚,很多「Vocational Training」計畫是委託 Community College 辦理的。
    5. 文中第25行 「技術及職業教育(technological and education,簡稱TVE),似有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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