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偉翔|攝影/黃偉翔
昨(13)日台灣師範大學舉辦「台灣高教70年:回顧與前瞻」論壇,中臺科技大學校長李隆盛為其中一位講者,他主要談及技職教育與高教發展現況,並提到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
一般民眾口語中的「證照」有兩種含義。第一為「證書(Certificate)」,證明一項身份、資格或能力,例如畢業證書、學生證、技術士證;第二為「執照(License)」,是從事某項特定工作、行為或職業時的許可,例如醫師執照、會計師執照等。所以「證照法制化」應稱為「證書執照化」。
證書執照化是指,將現有的「證書」以法的約束,成為從業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即成為「執照」,稱為執照化過程。
現今台灣許多證書效用跟產業界所需脫鉤,不只證能不合一,不被認可,甚至淪為升學工具,而證書執照化狀況,將直接影響到上述現象,甚至技職與專業技術人才的社會地位。
在論壇後,《技職3.0》記者針對證書執照化專訪李隆盛,以下是專訪內容:(技職3.0以3.0簡稱,李隆盛以李簡稱)
3.0問:前立法委員陳碧涵與前教育部次長林聰明在位期間推行「證書執照化」,您的看法為何?
李答: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就像喝酒,「適量是藥,過量是毒」,所以不但不可以過量,還應該善用替代方案。
3.0問:證書執照化好處有哪些?
李答: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立意於改善從業品質,並保護消費者受不夠專業的從業人員服務,導致損失,所以對於品質不一的技術服務、產品提供者的專、職業,就特別需要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會強制從業人員需符合證照(執照)所定品質標竿,而促進教育、訓練與發展等,改善證照取得、更新或升級的品質。
另外,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是政府對從業人員工作資格的干預,因此取得證照將會被視為專業化和合法化的象徵,從業人員因此象徵使得收入增多,並提高社會地位。
3.0問:證書執照化壞處有哪些?
李答:像醫師、律師、會計師以及職業駕駛等人員執業時,可能對社會造成重大的影響。所以大多數已開發國家都有法規要求這些和公共安全、健康、道德有關的執業人員須持有專、職業證照,以避免不夠格的執業人員危害公共利益。但一旦法制化(證書執照化),證照就成為個人求職和雇主求才的門檻或障礙。例如,2015年Bandow在其〈結束證照化以復甦工作自由〉(End Licensing to Revive the Freedom to Work)短文中即批評:美國人擔心沒工作機會,政府卻在讓人民更難以工作,因為全美已有超過1,100個專、職業被一個以上的州規範為須持有執照才能執業。在1950年只有不到5%的美國人工作需官方許可,到2015年已提高到25%左右(即增多為原有五倍)。
另外,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後,會增加求職及求才的難度,導致有照從業人員的收入提高,但此成本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例如,Bandow在其前述短文中指出: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明顯是在懲罰消費者,美國因此使服務及產品價格提高的幅度平均為16%。
因此,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絕非單純有益無害,而需在公共利益與工作自由、工作者權益和消費者福祉間取得平衡。
2015年美國白宮在其〈職業證照化:決策者的綱領〉(Occupational Licensing: A Framework for Policymakers)即指出美國證照化(證書執照化)的最佳實務是該:侷限在和公共健康和安全緊密關聯的專、職業,以減輕工作人員的證照負荷;運用法規的成本效益評估結果,減少沒有必要和過度限制的證照數量;盡可能調和州際間的法規要求,以提高工作人員的州際流動力;立基於讓從業人員的職能發揮到極致,以確保所有的合格人員都能執業。換句話說,美國朝野正在倡導證照去法制化(de-licensing)而非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licensing)。
3.0問:不論是執照化或去執照化,難道沒有替代方案嗎?
李答:我認為有四種替代方案。第一為志願持照,公司針對持照者予以獎賞,也對外公開其員工持照情形以彰顯其服務與產品品質,持照者亦能運用證照賦予的頭銜。目前我國多數證照已是如此運用;第二為註冊登記,由政府部門或其委託單位在設定某一專、職業的最低標準後,開放合於標準者註冊登記;第三是提供擔保,雇主或工作者透過投保或非保險基金,提供工作品質和顧客補償的擔保。第四為監督事業單位,透過法規直接要求事業單位確保品質和安全等,而不以其員工持照為必要。
3.0問:現階段台灣只限定跟衛生、公共安全、權益等職業須具備執照,如律師、醫師等,您認為目前台灣執照化需要拓展嗎?還是如剛剛所提的美國人士的倡導,應去執照化?
李答:目前的量很夠,應該用替代方案,我認為推動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的力道該轉為用在證照改革,例如落實職能分析與評估、檢討及改善現有證照公信度與時宜性等,也該善用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的替代方案,以免把證照良藥變成毒藥。
延伸閱讀
「證照法制化」是個空議題;「證執照化」是就業政策上一個危險的幻想。
而「認證執照化」則是個文法不通的標題,因為「認證
(accreditation)」是一項作為、一項程序、一項動作,並非一件東西或文件。
請參閱本人在【技職3.0】上的兩篇專欄文章:
《譚仰光/證照法制化是空議題!》
http://www.tvet3.info/is-certificate-legalization-necessary/
《政府想推國際證照?請先搞懂「證」與「照」》
http://www.tvet3.info/certificate-and-license/
黃偉翔先生及李隆盛教授:
「認證執照化」是個文法不通的標題,因為「認證
(accreditation)」是一項作為、一項程序、一項動作,並非一件東西或文件。
認證的英文是(accreditation),不是(Certificate),(Certificate)是證書或證明書,
請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