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業儲蓄方案成效不佳 立委刪2億經費

採訪、攝影/黃偉翔

立法院審教育部「青年就業儲蓄方案」經費,雖教育部於107年度編列4.25億預算,但立委蔣乃辛堅持,「首年僅744人進職場,這樣編列方式超過額度應刪減」,雖教育部長潘文忠與相關人士一再嘗試溝通,甚至一度僵持不下而中斷會議,最終召委張廖萬堅裁決,刪除2億經費。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補助高中職畢業生先就業,每月薪資外補助一萬元,當作未來升學、就業與創業基金。首年上路,共核定5千名額,辦理期間有7653人表示有意願參與,其中2383人正式申請,最終僅744人進入職場,被立委們認為成效不彰。

潘文忠解釋,有27%高中職畢業生不清楚自己為何讀大學,此方案推行前,「已排除就業導向專班、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等已定向的學生參加」,是個艱難任務。在最初詢問時,有7653人表示意願,這意願是須家長與學生共同簽名,代表台灣還是有家庭曾考慮給青年一個選擇機會,但因為首年推動時間倉促,說明會與填職缺志願期間與大考時間重疊,107年度會提前兩月辦理。

蔣乃辛拋出質疑,教育部於107年度編列的4.25億預算,其中3億是原先106年度方案5千名參與者於107年度的延續性經費,加上107年度新的5千名額預算1.25億,若106年度僅744人,為何還要編列5千名額的3億額度預算?

青年就業儲蓄專案辦公室執秘王俊權認為,這是整個行政院核定的計畫,按照計畫預算與計畫內容,107年度若有超過5千人報名,就讓經費挪用去鼓勵更多青年參與計畫。蔣乃辛聽見臉色大變,便對其他立委喊話「立法院不是行政院的立法局」。

立委們紛紛拿出手機,確認青年就業儲蓄方案經費編列細節。(圖/黃偉翔攝影)

立委柯志恩強調,教育部為了兌現總統蔡英文政見,但成效不佳,可見升大學仍是高中職首選,要推動有一定困難。但她強調,教育部已很努力、積極地實施計畫,成效不彰是非戰之罪,但目前有相關職業探索計劃也不少,應去整合現有的,實際用不上那麼多經費,要求合理刪減。

蔣乃辛也認為,教育部是非戰之罪,這是產業結構問題,我們必須承認這事實,雖然堅持刪除多編列經費,但107年度5千名額經費不去動它以示鼓勵技職教育。

立委李麗芬指出,這方案不只是教育部在做,還要跟其他單位合作,所以勞動部職缺提供很關鍵,接下來新年度,要跟勞動部提早溝通,職缺跟媒合產生很大狀況。

立委蘇巧慧則喊話,應打破這種觀念,讓社會看到成功案例,我們當初有七千多人表示意願,供不應求,即使正式上路人數少,但不是沒有成功案例,第二年應該繼續支持。

張廖萬堅最終裁決,刪除教育部107年度4.25億經費中的2億預算。(下圖的「就學、就業與創業基金」部分為教育部經費,另兩者為勞動部經費)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總預算規劃表,含教育部27億,勞動部45億。

黃偉翔/18歲先就業政策:不為缺工,而是培育人才

原文刊載在udn《鳴人堂》網站,標題為「18歲先就業政策:不為缺工,而是培育人才

 

文/黃偉翔

過去18歲先就業政策,多半被社會輿論污名化成「廉價勞工」、「愚人政策」、「買票政策」日前我專訪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辦公室執行秘書,才明白社會對該方案的認知有段距離,除了透過本篇專欄分享報導所知外,更結合我在鳴人堂專欄過去數篇所談到的問題本質,給予些延伸建議!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政策包含「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及「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前者類似「gap year」概念,不急著追趕人生進度,高三畢業可以先在國內外當志工、壯遊,探索自我生涯;後者則是常聽見的「18歲先就業政策」,每年選出5千名高三應屆畢業生先就業,除了「正職」薪資,政府每月額外存1萬元到教育帳戶,最多3年36萬,等職場體驗完後可運用在個人的升學、就業或創業基金。

如同我在〈18歲先就業方案,是敲響技職缺陷的醒鐘?〉一文中開頭所說,很多人會把此政策拿來跟教育部產學攜手計畫、勞動部的雙軌旗艦計畫、產學訓合作計畫比較,因為這些計畫參與者會輪流在企業上班與學校學習,有薪水,也同時拿到學位,就會有人質疑為何還需要一個18歲先就業政策?但我反而認為,這方案只是提供青年多一個職業試探管道而已,不需這麼嚴苛看待它。

 

非為解決產業缺工 而是培育人才

此政策並非單為就業或升學,更不是為了彌補產業缺工,而是讓仍「性向不定」的孩子有條路走。教育部人士對我說。

確實有一群人,他們沒有定向,不知道先就業還是升學,對生活沒有想法,這群人只會在就業場找到22k工作,或勉強自己背學貸繼續讀4年,此方案就是為了這群青年而設立。

對於何謂「性向不定」的解釋,教育部人士說明:「第一是特定性向能力,例如小時候拼模型很有興趣,一路玩到高中;第二是多元性向,例如數理、文學、美學都不錯,但他想去拍電影,這種孩子是我們計畫最想找的目標;最後則是矇懞懂懂,對升學、就業都沒想法的孩子;原則上我們收這三種。」

這個計劃其實很像台大希望入學、清大拾穗計畫等,是就業版的偏才型人才培育計畫,所以若此政策淪為單純就業加薪,填補缺工人力為考量,那就沒什麼意義了。

十八歲就業方案並非單為就業或升學,更不是為了彌補產業缺工,而是讓仍「性向不定」的孩子有條路走。 圖/報系資料照

 

應強化高中與國中小的生涯、職涯輔導制度

先來瞭解計畫申請者篩選過程。

計畫中,各校會有一名代表受種子教師培訓,並協助教育部把方案落實到各校,但篩選學生的責任是在導師身上,透過深度訪談,加上客觀評量找出適合的學生,再搭配輔導老師做性向、生涯輔導。最後,因為高三學生普遍未成年,還須要家長同意。

所以此政策第一大關鍵,就是「學校老師與家長的觀念」;如果大人們仍用20年前的經驗,教現在的孩子去面對20年後的未來,別說如何去篩選此計畫的合適參與者,台灣未來肯定沒競爭力。

日前我受邀到國教院當技術型、綜合型高中的社會領域課綱諮詢委員,107課綱把更多主導權下放到教育前線老師,老師將扮演更多帶領孩子討論的角色。我在會中就強調,雖然社會學分數所佔不多,但至少「未來新興職業與經濟模式」須列入領綱,讓教師透過時事去帶領孩子討論。

在務實致用的技職領域,加上政府推創新創業、自造者,甚至到未來衍生企業立法,孩子們應該對未來有更多元的想像,才有機會帶動台灣經濟新發展。但會中有人不認為每位現場教師都對目前產業狀況清楚,更不用說未來趨勢了。或許也應該從另外一個面向思考,高中職學生都需要對未來有所認知,才能「發覺自己的想學,學自己想要的成為」!

回到教育現場,過去真正落實「生涯輔導」比例多嗎?還是都在做「升學輔導」?或許藉著「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政策開始,是時候全面性建置高中及國中小學生的生涯、職涯輔導機制,例如過去建置的職業試探中心,以及幫助教師對職場的認識。畢竟在《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中即規範了國中小職業試探,也是本來就該努力的方向。(延伸:關於技職教育,國中小教師其實還很陌生

另外,為了讓輔導老師有學校行政體系支援,教育部同時要求學校組成5至9人的執行小組,並且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帶領大家。

但真有這麼順利嗎?

借鏡技職經驗,在《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中,要求資深專業科目教師,每任教六年須至業界補充半年經驗,但人力貧瘠的小學校對此苦哈哈,表示「原本人力就很吃緊,哪有可能空出人力去進修?」同樣道理,教育部要求各校須組成執行小組,但人力真的都充足嗎?

 

基層執行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可以想像,部分拼榜單的學校,即使面對教育部主推的政策,也可能私底下不配合,畢竟面對少子化,招生才是最重要的事。

據悉,有學校把此計畫設定給就業班的學生,認為他們透過計畫去就業,還可以額外加薪,就沒有跟對其他同學去宣導,這是不對的!根據此政策精神,每個孩子都要照顧到。

有學校把此計畫設定給就業班的學生,認為他們透過計畫去就業,還可以額外加薪,就沒有跟對其他同學去宣導,這是不對的!根據此政策精神,每個孩子都要照顧到。 圖/報系資料照

 

應建立制度要求企業負擔更多培育人才角色

教育部的理想,是企業為這群青年開發新職缺。負責督導此專案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要求,職缺要有技術性、發展性、安全性、優於勞基法薪資、優良勞動條件等五大條件。「可惜即使各部會根據此原則執行,很多回報教育部的職缺還是不夠好,雖然目前已累積近8千個職缺,但還要做進一步篩選。」教育部人士說。據悉,目前釋出的職缺有美髮店洗頭、屠宰員、加油站等,很明顯不適合此計畫參與者,這代表,企業在參與培育人才角色意願,仍然遠遠不足。

不過換個角度想,有些技職鈑金選手的職涯規劃,是打算把技術結合設計開個人工作室接案,從技術工程提升到文創產品的層次;這時他需要的不只有鈑金訓練,還有設計、會計、金流,甚至行銷等,所以「18歲先就業」提供的職缺不只是為了賺錢工作,若有份涵蓋上述其中幾項的工作能先學習,對這樣孩子的未來紮根絕對有益無害!

在我先前專欄有提到,在此計畫中,除了每月在工作薪資額外幫存1萬元外,政府還會補助企業雇主每位每月5千元訓練費用,試行期間共將補助企業18億。不過其實在早年的《職業訓練金條例》,或是現有《職業訓練法》第27條中,都有要求企業繳交職業訓練基金,即盼業界負擔更多培育人才的責任。只是現在有落實嗎?(延伸:18歲先就業每年還3億補助企業?應要求企業出資培育人才!

此外,經歷一例一休後,要求企業釋出更多資源(優質職缺)只怕更難了,更何況台灣約97%為中小企業。

 

計畫結束後還能融入大學生活?

在大家極度關注下,計畫回流的升學管道已暢通,計畫申請者可免持統測、學測成績,憑職場、生活及國際體驗2年以上資歷升學;能想像的技術面配套教育部都有做,但重點是,離開學校後的青年,是否能在計畫完成後,再度適應大學或科大的學習環境?學校又有相對應的輔導措施?

這是不論台大希望入學、清大拾穗計畫,或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孩子們,都可能面臨的困境。雖然教育部在執行計畫過程,會鼓勵持續進修非學位課程,但我還是呼籲,屆時不論是要升學的自己、母校教師與父母,都應該選擇適才適所的學校升學,別再為了「明星大學、明星科大」光環,反而誤導了孩子的未來。

一個18歲先就業概念,落實並不容易,雖然教育部已建立各種配套措施,計畫參與者還是會面臨學校老師與家長的影響,目前也還不能確定最終職缺是否符合期待;即使這些關卡都過了,計畫完成後,選擇升學的,到大學、科大課業是否跟得上,則又是另一個大問題。

這些都是執行面肯定會遇到的困境,但我們還是該給教育部肯定與鼓勵,讓這些孩子有機會走一條獨特的道路。

18歲先就業概念落實並不容易,雖然教育部已建立各種配套措施,仍有許多執行面會遇到的困境,但還是該給教育部肯定與鼓勵,讓孩子有機會走一條獨特的道路。 圖/報系資料照

黃偉翔/18歲先就業政策:問題不在「先」,而在「就業」的條件

原文刊載在udn《鳴人堂》網站,標題為「18歲先就業政策:問題不在「先」,而在「就業」的條件

 

文/黃偉翔

去年底我主持技職論壇討論18歲先就業議題時,當場立委、職校校長、前技職司長與聽眾們都對此政策保持很高的期待,但我真心認為,此刻政府更應該緩一緩並對執行細節做更多思考,別讓善意急就章,反而鋪成他人通往地獄的道路。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政策分兩部分,「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及「青年體驗學習計畫」,這邊主要談前者。

可預期的,最終除5,000名參與該計畫的畢業生外,就業仍歸就業、升學仍拚升學,更不用說最極端狀況,是這5,000名計畫參與者只是原本就打算就業的畢業生,恐難達到政策預期效益。(延伸:18歲先就業方案,是敲響技職缺陷的醒鐘?

(圖/取自「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規劃情形 」報告)

(圖/取自「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規劃情形 」報告)

 

為什麼?

事實上,我們每年都有遠超過5,000人畢業不升大學,根據教育部統計,10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253,501中,有20,901人直接就業,即使再多5,000人去就業,難道能發揮多少額外效果嗎?尤其在導引社會價值觀部分。

然而,該計畫總共花了72億元,雖有部分經費從就安基金中擠出,但總是有至少27億是台灣人民納稅錢,而這些錢,真有砸下去的急迫性與必要性?經費沒有排擠效應?難道用一些誘因與配套把孩子引導去業界,然後大家鼓鼓掌、放煙火,台灣教育問題就都解決了?

話雖如此,批評總是簡單,我內心仍盼望此方案能成功,並成為大眾關注焦點,甚至真能翻轉社會教育價值觀。以下給予執行面的幾點建議:

全面盤點:不是所有領域都適合18歲先就業

據我所知,目前勞動部正在盤點職缺,應該近日就會公告職缺類別,年中將正式公告職缺名額、工作內容及細節。

以海事水產類勞動力狀況為例,到海上跑船並非高三畢業生就能做的事,它需要更多先備技能、技術士證或相關資格證書,通常須到科大後才適合進職場。

至少在職校部分,應先全面盤點現有科系領域,哪些適合18歲先就業、哪些適合繼續升學?

像配管科、鈑金科學生,這些大學對應科系較少的科系,在孩子升學後都改攻讀其他領域學位,導致配管科畢業生大部分不從事配管、鑄造科畢業生也較少進入鑄造業,這樣的情況對學生所學所用、業界勞動力供給皆是雙輸結果。

或許像配管科、鈑金科這樣的科系,更應是18歲先就業的目標族群。

應追蹤過去先就業族群狀況

文章開頭有提到,103學年度高中職(技術型高中仍以職校稱之)畢業生總計253,501人,再進一步看數據細節,這之中普通科883人、專業群科14,717人、綜合高中950人、實用技能學程4,351人。

他們先就業經驗,值得參考。

這群人為何先就業?家庭因素?經濟因素?進入職場5年內薪資水平與職涯發展如何?另外,目前已具備工作經驗的大學新鮮人有多少人?工作後回學校表現有遇到什麼困難?學業會不會跟不上?甚至可以進一步討論資歷架構,讓學力與學歷相互轉換。

企業崗位實質內容須討論

對就業、升學志向明確的學生非目標,此計畫應是針對志向仍不明確的高中職應屆畢業生。

對於這群人,先有業界經驗再升學絕非壞事,但目前討論都集中在如何篩選才公平?優質職缺包含哪些?薪水要25,000以上?是否排擠現有建教合作資源與名額?兵役與創業、回流升學管道配套……等等,仍看不見實質內容規劃與執行上有多少琢磨。

怎麼說?

當這群孩子轉變成勞工後,進入企業崗位的職訓、教材教法、職涯發展規劃,以及計畫結束後如何輔導這群人銜接大學課程等,更多更多都須教育部與勞動部仔細研擬,其餘表面上薪水多少、如何篩選才公平並非最重要的事。

甚至有些職缺須具備證或照(法規效用證書、執照)才能就業,甚至各行業收人的潛規則,都須一一釐清。

透過法規,要求企業扮演更多培育人才角色

在我先前專欄有提到,在此計畫中,除了每月在工作薪資額外幫存1萬元外,政府還補助企業雇主訓練費用每位每月5千元,試行期間共補助企業18億。

其實在早年《職業訓練金條例》經驗,或是現有《職業訓練法》第27條起,都有要求企業繳交職業訓練基金,盼業界負擔更多培育人才的責任。只是現在有落實嗎?(延伸:18歲先就業每年還3億補助企業?應要求企業出資培育人才!

另外,經歷這次一例一休後,企業釋出更多資源(優質職缺)恐更難了。

先不提他國校辦企業或衍生企業發展狀況,光各國政府投入在學校的教育經費,確實比台灣多很多……經費有限可以理解,重點是如何有效運用!在這般情況下,我們又總是拿人民納稅錢丟給企業卻只追求短期效應,那就太可惜了。

職業試探很重要,尤其是教師角色的發揮

這次「青年就業領航計畫」中,實施策略將透過高中職生涯輔導計畫協助學生介接職場體驗,另外值得一提的就是《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也要求專業教師須有業界經驗,但我認為,國中小教師才是重點。

從台灣現有分流制度來看,第一次分流是國中升高中職。如果我們孩子在國中小就對升學展開算計、對考科排名強烈競爭,卻不夠認識多元職業內涵,讓具有實作傾向的孩子不讀職校、選錯科系,甚至對未來新興職業沒有概念或想法,是很可惜的。

根據教育部統計,104學年度專業群(職業)科與普通(含綜合高中)科學生數比為47.9:52.1,前者33萬7千人,後者36萬6千人,這代表國中選讀技職體系的孩子佔了一半,但這些國中生如何選擇未來科系?除了家長外,最能影響著這群學生的就是國中小老師,這些老師是否對職業有足夠的認識或概念?對於這點,我打了一個大問號。

即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範加強國中小職業試探,老師更要扮演引領孩子的角色,但目前看來,辦辦認識技職的研習,或請老師到技職學校參觀,是非常不夠的。(延伸:關於技職教育,國中小教師其實還很陌生

技職選手,或許是突破點

勞動部技能競賽或教育部技藝競賽是以職校生為主的技術比賽,若考量到同時參加兩賽事狀況,每年因競賽而投入技術訓練的青年大約6千人,將「技職選手」與「18歲先就業」一併處理,或許是個突破點。

目前競賽趨勢除了更與業界接軌,兩邊也都在努力透過獎助學金、企業預聘、協助媒合職缺等方式,吸引技職選手先就業,但成效並不好,甚至坦白說,大部分選手參賽仍以升學加分、保送為主要目的。

如果連這群孩子都對18歲先就業沒意願,甚至職校都以明星科大榜單當招生口號,我們如何奢望社會價值觀會有大幅翻轉?(延伸:鼓勵青年18歲先工作,蔡英文可以為技職選手做什麼?

鼓勵18歲先就業?技職拚升學沒錯 錯在沒落實實務選才

我真心覺得職校拚升學非問題,問題是透過什麼途徑升學?目前升學率破8成的職校,專業技術教學是否有落實?尤其在未來新課綱專業時數增加的情況下,課程是否對應職能基準?究竟高三職校生所具備的職能,真能符合業界所需的人才規格?

除了繼續在核心職能開發上努力,更須靠招生制度來改變教學現場狀況。平心而論,目前技專招生制度設計上,「真正的」實務選才比例並不高,所以職校學習的整股力道往紙筆考試、非技術學習方向傾斜。(延伸:6成學生選技職代表「技職出頭天」?只是另類的升學捷徑罷了

我們缺的從來都不是學歷,而是學力(技術),或是說對畢業生品質的品管,部分碩博士班都有畢業生品質把關問題,也不單單只是職校的事了。

若技職教育定位明朗,且升學管道能反映職校實作能力,透過技專校院招生制度導引教學現場,對以升學為主的台灣社會才是務實作法。但諷刺的是,政府能為了一個18歲先就業政策擠出72億,難道不能撥個幾千萬給測驗中心研發更多技專的實務考題嗎?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是值得肯定的政策方向,但應該緩一緩別急就章,因為目前看來仍偏向表面上的討論,勞動條件與教育制度學用落差才是問題本質,而目前該計畫在執行面上的困難,也看得出我們有更多基礎工程該努力。

黃偉翔/18歲先就業方案,是敲響技職缺陷的醒鐘?

原文刊載在udn《鳴人堂》網站,標題為「18歲先就業方案,是敲響技職缺陷的醒鐘?

 

文/黃偉翔

技職圈內人士一看到18歲先就業的「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備註1),很直覺會拿產學攜手合作計畫、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備註2)作比較,並質疑為何政府不擴大辦理這兩計畫就好?我反而認為,這方案只是提供青年多一個職業試探管道而已,不需這麼嚴苛看待它。但另一方面,從此方案在落實層面所遭遇的困難上,應反思並審視現今台灣技職教育體質,確實有許多缺陷之處。(延伸:教育部勞動部各自為政,技職教育與職業訓練更加疏遠

擴大高中職就業率政策目標恐難達成

我最先關心的,就是這方案5千個名額都是哪些人?

根據教育部說明,徵選的應屆高中職畢業生自行提案後審核,但家庭間文化資本差異以及學生間能力差異,是否將影響提案的結果?還是最後變成作文大賽?錄取名額是否採取比例原則?例如新住民、原住民、高職(技術型高中,但仍以高職稱之)與高中……等各佔幾%?

說白一點,103學年度高中職畢業生總計253,501人,其中畢業後直接就業佔8.2%共20,901人,這之中普通科883人、專業群科14,717人、綜合高中950人、實用技能學程4,351人,可見原本就有遠超過5千人高中職畢業直接就業,是否這5千名額的補助都被原本就打算直接就業族群吸收,而沒有達到增加高中職就業率的政策目標?不是說這些先就業的青年不該申請,而是若沒達到政策效益,這18歲先就業方案就會變成單純的社會福利補助,或另類的綁N年替代役工作(但方案結束後還要面對兵役),就可惜了。

比起18歲先就業,政府更應加強國中小職業試探

再來,這5千名額要去哪工作?

根據了解,除了職缺須優於勞基法薪資待遇外,產業類別鎖定在:傳統技藝、農業、文創、工業、商業及「五加二」創新產業(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綠能科技、生技醫藥、國防航太、新農業及循環經濟)等。教育部特別強調此方案,要培養臺灣傳統技藝及區域產業人才,提升高中職畢業生就業率。

問題就來了,首先,高中畢業生在未分科系情況下,如何選擇要從事何種職業工作?而哪些技藝與具備發展性的正職職務,是尚未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高中生可以勝任或有興趣的?我們更應該加強的,是過去幾十年來政府政策對國中小學生職業試探的不足。

技專招生制度實務選才影響高職教學現場

相比之下,高職生或許狀況好一點,至少已有明確的科系專業,但以目前升學率破8成的職校,專業技術教學是否有落實呢?目前高三職校生具備的職能,真能符合業界所需的人才規格?

除了繼續在核心職能開發上努力,更須靠招生制度來改變教學現場狀況,也代表目前技專招生制度誘因結構設計上,「真正的」實務選才十分不夠,所以職校學習的整股力道往紙筆考試、非技術學習方向傾斜。(延伸:6成學生選技職代表「技職出頭天」?只是另類的升學捷徑罷了

技職教育實質定位仍不清楚

另外,還有一點值得深思,究竟是職缺先出來,還是5千人名單先出來?白話一點,若今天盤點結果,鑄造技術人員只有3個職缺,但卻有10個高職鑄造科同學申請,難道要剩下7名同學去做非鑄造工作?反過來,如果盤點結果是鑄造技術人員有10個職缺,但卻只有3名高職鑄造科同學申請,要請誰來填補剩下7個鑄造職缺?模具科?鈑金科?汽車科?機械科?即使高職早已從單位行業課程走向群集(備註3)後似乎較能跨領域,但以設計群為例子,包括美工科、陶瓷工程科、室內空間設計科、圖文傳播科、金屬工藝科、家具設計科、廣告設計科、多媒體設計科、室內設計科、家具木工科等,同一群各科所學內容差異不小,專業上難以跨科。

這凸顯了面對未來的產業革新,技職教育是否能快速呼應產業變化而做調整?更重要的是,究竟技職教育在高職端與科大端的定位是什麼?各自教育目標又是什麼?所對應投入的勞動力市場位階、職位又是什麼?這些在過去許多年來一直是個大問號,教育部不能總用「務實致用」口號來搪塞吧。

以我自己經驗為例子,XX科大機械工程系跟XX大學機械工程系訓練出來的學生在求職目標沒有太大不同,那麼又何須分科大與普大?商管、語言、電機電子、資工、資管……等領域科系都有類似的狀況。教育體系間差異、定位與該培育何種人才,值得深思。

階級複製與職涯發展性影響

最後,回流教育準備好了嗎?

假想一下,一位18歲先就業青年回到校園,高等教育端的課程內容已經準備好接收這些孩子嗎?這跟技優生議題有幾分相似,真正重要的是方案過程與過後的輔導機制,甚至是否需要針對回流就讀的學生客製化教學,都值得進一步討論,否則這些由善意鋪好的道路,就會變成通往地獄的道路。(延伸:被放生的萬名技優生何處去?

況且,他們工作幾年後真有回到學校的誘因?透過36萬領取機制來導引?而在產業現實上,一位18歲先就業青年與大學畢業後再工作青年,未來成長性也不同,青年會不會18歲先就業後,就永遠卡在該階層而無法跳脫呢?或許對產業勞動力的供輸是好事,但對於還沒思考清楚的方案參與者呢?

工作後學力、學歷的銜接與轉換

如我先前專欄所提,「若要鼓勵18歲孩子別升學先投入就業市場,除了大學招生制度要更友善於擁有工作經驗的報考生外,這期間累積的工作經驗、技術士證,或其他證書等,如何與主流學歷相採認,並受產業端當作敘薪聘人標準,應是接下來多元人才發展時代應面對的問題。」

目前教育部已有《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但在產業快速變革下,各行業的職能快速演變,技術士證內涵與分級定位也應隨之改變,所以此認定標準也該定期全盤檢討。總不能當吳寶春EMBA事件,或這次小英總統強推18歲先就業政策後,才來思考特定狀況下的學力與學歷轉換,應該重啟建立國家資歷架構的討論,或是全盤檢視目前學力與學歷的轉換機制。(延伸:18歲先就業?蔡英文先搞好人才培育的基礎工程吧!

就以吳寶春EMBA事件來說,當初關鍵是他只有國中學歷,再加上所持有的烘焙技術士證最高只開辦到乙級而沒有甲級,所以不能以同等學力報名EMBA,教育部便修正同等學力標準,增加「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具五年以上工作經驗」而放寬。但還有其他更多狀況該統合,例如手工電銲技術士證只有單一級、餐飲服務只有丙級、石油化學只有乙級、職業安全管理只有甲級、西餐烹飪只有丙級及乙級、工業配線只有乙級及甲級……等,教育部如何針對各行各業的未來變遷狀況進行差別取用學力標準,同時勞動部技術士證內涵如何做調整,都值得去深入討論。

仔細、仔細、再仔細

如同前面強調的,我認為此方案提供青年多一個職業試探管道,應該去鼓勵它,因為難得教育部提出「讀書不一定是直達車般不斷唸書到碩博士,或許應該像區間車般,高中、大學畢業可以先就業,再視需要再進修」的價值觀。若能導正風氣且政策配套得宜,在技職教育系統,學生願意在高職畢業後先就業,等累積幾年工作經驗再進修,不論四技,或五專、二專再接著二技,這種間斷式學習才是最適合技術人才的養成過程。

但透過此18歲先就業方案,可以看出台灣技職教育還有許多基底工程該努力,雖然消息指出,方案細節年底才會研擬出來,卻能趁著討論此方案時回頭檢視現今技職教育體質上的缺陷與不足。在此方案研擬過程中,政府應思考得仔細、仔細、再仔細。

 

備註

(1)該方案試辦三年,分為兩部分,每年職場體驗5千人跟志工體驗120人,前者政府不只協助媒合優質企業,更補助每月1萬元存入專案帳戶,最多補助三年,期滿可用在就業、升學與創業上。

(2)這兩計劃就是讓職校生每週3-4天在業界實習,1-2天再配合的學校單位上課,整合教育、企業資源,美意是希望訓練生能兼具理論與實務經驗,更能獲得學歷與津貼。

(3)單位行業課程:學生針對某一行業所需的知識與技能,施予明確的教育與訓練。以鑄造科來說,在單位行業制裡,就只專門學鑄造的範疇,並不像現在,還會學習其他機械領域的共同專業科目;群集課程:職業教育課程的一種型態,學生從此種課程所學的,不是從事某一單位行業所需的知識和技能,而是一個群集職業,也就是一群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極為相近的職業所共同必需的知識和技能。

 

黃偉翔/18歲先就業每年還3億補助企業?應要求企業出資培育人才!

原文刊載在udn《鳴人堂》網站,標題為「18歲先就業每年還3億補助企業?應要求企業出資培育人才!

 

文/黃偉翔

先算筆帳。

鼓勵18歲先就業的「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規劃中,除了每月在工作薪資額外幫存1萬元外,政府還補助企業雇主訓練費用每位每月5千元,若以試行的5千人來算,每年須拿出納稅人的3億元給企業端。

先不討論職場勞動權益、教育體制學用落差、回流教育銜接等問題,我認為在政策方向上,與其花錢給予企業短期誘因,更應該建立長期制度,讓企業負擔更多人才培養的責任。

這就浮現一個命題,為何台灣在培育人才這塊,總是政府補助企業或檢討教育單位失責,而非企業應負擔更多社會責任?能聽到的業界反對聲音大多是:台灣大多是中小企業、怕培育的人才跳槽、培育人才是教育單位的責任、企業培育人才是額外福利……等,乍聽之下有些確實有理,尤其台灣超過97%的中小企業,本來就很難跟大企業一樣有許多資源培育人才。

為何德國企業與教育單位共同培育人才較成功?事實上,很大的關鍵之一是法規與制度的配套,尤其德國《職業訓練法》規範企業每年營業淨值應繳給德國工商總會做為二元制(Dual system,我比較喜歡稱它為二元制而非雙軌制)訓練費用。(延伸:18歲先就業?蔡英文先搞好人才培育的基礎工程吧!

其實台灣曾做過類似的事。

18歲先就業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中,政府補助企業雇主訓練費用每位每月5千元,這就浮現一個命題,為何是政府補貼企業?而不是企業應負擔更多社會責任? (圖/取自公共電視《有話好說》)

 

民國61年2月頒布實施的《職業訓練金條例》仿造英國制度,要求企業應負擔人才訓練費用,《職業訓練金條例》第2條規定「凡經登記設立之公私營製造業、礦業、建築業、水電煤氣業、交通運輸業及其他生產事業,僱用員工四十人以上,而各該業別有舉辦職業訓練之需要者,應依照本條例之規定,提繳職業訓練金。」

當年理念就是「企業員工的訓練費用就應該是企業端自己出錢!」

《職業訓練金條例》是台灣第一條職業訓練法規,依照規定,企業每月應繳納職業訓練金約員工薪資總合5%,由「全國職業訓練金監理委員會」來統籌,負責該職業訓練金的收繳、保管與運用,讓企業申請辦理訓練費用。(當初尚未有勞動部,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執行單位為內政部勞工司)

據我所知,職業訓練金共收繳了7億5千多萬(該制度實施了21個月),最後因相關制度設計不適當、企業端持續反彈,以及民國63年面臨的石油危機這引爆點,才暫時全面停止收繳企業的職業訓練金,當然,一但停之後就沒再恢復收繳了。好在當年英明的「全國職業訓練金監理委員會」前輩們,運用職業訓練金剩餘款項建置了遠東地區最大的中區職訓中心給後代,也就是現在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職業訓練金條例》在民國72年《職業訓練法》發布後廢止。

廢止了就沒戲了嗎?才不是。

現行的《職業訓練法》第五章「事業機構辦理訓練之費用」中,第27條即要求業界應負擔員工訓練費用,第27條第2項的施行細則也規範「職業訓練基金設置管理運用辦法」,甚至第40條指出,「依第二十七條規定,應繳交職業訓練費用差額而未依規定繳交者,自規定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差額繳清日止,每逾一日加繳欠繳差額百分之零點二滯納金。但以不超過欠繳差額一倍為限。」但目前訓練經費多來自公務預算編列,且費用比率、差額繳納期限等都未有相關規範,《職業訓練法》第27條形同虛設!

培育人才絕對不是政府、教育單位單方面的責任,以台灣現況來看,新政府應該硬起來,透過設置長期制度與落實法規,讓企業端擔負起更多人才培育的投資!即使部分企業認為培育人才不是自己的義務,至少為了提升企業本身競爭力,也必須投資更多在培訓自己員工上。

政府別總是拿人民納稅錢丟給企業來應急,卻只追求短期效應,經費有限可以理解,但重點是如何有效運用有限資源,這值得在未來政策方向擬訂上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