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官員轉任私校雙薪與門神嫌疑 教部回應:並無圖利私校董事

 

(記者黃偉翔/台北報導)

針對高教工會點名教育部退休官員轉任私校有「雙薪教授」與「私校門神」嫌疑,教育部回應,允諾將配合行政院、考試院做整體軍公教人員退休政策規劃相關規定。

關於高教工會要求,應制訂教育官員退休後轉任私校的「旋轉門條款」部分,教育部表示,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因私立學校非屬營利事業,所以現行並無限制離退公務人員不得至私立學校任職的規定。

對於「雙薪教授」爭議,教育部則表示,曾研議支領月退休金的教育人員任私校專任職務時,停發部分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至其再任原因消滅後再恢復的規定,惟考量軍公教人員適用的退休法令不同且分屬不同主管機關,教育部將配合行政院、考試院整體軍公教人員退休政策的規劃,審慎研議相關規定。

目前已領有退休金的軍公教人員任私立學校的退撫儲金,原定由學校主管機關撥繳部分,改由私立學校負擔,且對於私立大專校院使用教育部獎補助款有所限制。

對於「私校門神」嫌疑,教育部對此回應, 教育部歷年修正《私校法》皆為促進私校多元健全發展,提高公共性及自主性,並增加國民就學及公平選擇的機會。因此,《私校法》除了提供學校辦學彈性,賦予學校法人自主性外,亦於學校停辦後針對校產的處置有明確規範,並限制財產不得歸屬自然人及營利團體,以維持校產的公共性,所以,並無高教工會所說圖利學校董事的情事。

 

延伸閱讀:教部官員退休轉任私校 高教工會:月領至少15萬

 

作者:

技職3.0

《技職3.0》為一個關注「技職教育」與「技能發展」議題的獨立媒體。

在〈教部官員轉任私校雙薪與門神嫌疑 教部回應:並無圖利私校董事〉中有 1 則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