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推就業導向課程專班,技職生起薪3萬起

 

文/黃偉翔

去(103)年起,教育部國教署推動「就業導向課程專班」,鼓勵產官學合作,共同培養技職人才。

國立岡山農工於103學年度與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以實務技能學習為課程核心,共同規劃「建築科就業導向課程專班」;該專班課程著重理論應用與實務操作,除能重視學生技能學習與就業能力培養外,亦充分展現「做中學、學中做」的技職教育特色,在提升學生實務技能及就業能力的同時,還兼顧就業保障與未來生(職)涯發展。

103學年度錄取7名建築砌磚、工業砌磚專長的建築科高三學生,均已依合作契約於3年級下學期,完成赴中鋼公司職場實習,其於實習期間除加強基礎爐修砌磚訓練、營繕作業訓練等專業訓練外,每人每學期另由教育部國教署核發新臺幣5,000元的獎助學金鼓勵。

目前該專班學生均已順利畢業,且全數通過中鋼公司任用甄試,並自104年7月1日起,成為中鋼公司正式員工,留廠率高達100%。專班畢業生任用初期,以「技術員」薪級敘薪,每月2萬7,100元,若加上產銷獎金,實際月薪可達3萬元以上。此外專班學生畢業後,若連續在中鋼公司工作達3個月以上,教育部國教署另將發給專班學生每人新臺幣1萬元之就業獎勵金,以資鼓勵。

104學年度國立岡山農工,在教育部國教署支持與鼓勵下,繼續與中鋼公司合作辦理「建築科就業導向課程專班」,於學校三年級相關科班招生,合計招收10名學生,並於暑假期間開始安排學生至中鋼公司實習。

國教署表示,未來教育部將持續支持高中職校與國內優質企業合作,開設「就業導向課程專班」,使高中職校能與國內優質企業,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並藉由雙方之密切合作,共同培育人才,傳承產業技術人力。

 

臺德官方首度簽約,德:盼持續交流雙方職業教育

 

文/黃偉翔

本月1日,教育部長吳思華與德國代表簽署「臺德加強教育合作意向書」,為了促進未來臺德雙邊友誼與教育合作,這是臺德官方首次簽約,深具意義。

吳思華在德國教育及文化事務最高官方機構各邦文教廳長聯席會議(KMK),代表台灣與德方KMK主席代表副秘書長瑪塔女士(Ms. Heidi Weidenbach-Mattar)簽署臺德加強教育合作意向書,重要合作項目包括:加強學生交流活動及拓展臺德中小學夥伴關係、加強教師交流與師資培訓合作、促進學習雙邊語言、職業教育與訓練之合作等,將有助於臺德未來開展新的合作項目。

德國「各邦文教廳長聯席會議(KMK)」為德國16邦文教廳共同組成之組織,於1948年成立,由各邦政府之教育、學術、研究、文化藝術部部長組成,定期集會協調具跨邦重要性的教育政策、高等教育政策、科學研究政策及文化政策。

瑪塔於103年10月應教育部邀請來臺訪問一週,深入瞭解臺灣中小學、高等教育與技職教育的發展現況,深覺雙方可以進一步進行制度化的合作,是這次成功簽約的重要因素。

本次簽約前,吳思華與瑪塔亦就合作項目的構想具體交換意見,雙方一致認為,成立臺德青少年交流平台可更加深化學生間的友誼,讓臺德青少年有更多接觸的機會,並從而提升外語能力及國際觀;在教師及師資培訓交流方面,目前已有德國華語教師組團來臺研習華語教學之機制,未來將進一步規劃臺灣德語教師赴德研習方案。

針對職業教育合作部分,德方表示將全力支持我訪團赴德參訪的安排,並持續交換最新職業教育和訓練系統最新資訊。

 

為落實務實致用特色,新任技職教師須至少一年業界經驗

 

(記者黃偉翔/台北報導)

為使技專校院教師授課內容能接近產業實際情況,教育部技職司今(1)日公布相關草案,明定新任專業教師在業界實務工作經驗的認定標準。

教育部表示,根據技職及職業教育法(以下簡稱技職法)第25條,明定未來技職教師應累積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的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以利具備指導學生動手操作能力。

技職司科長胡士琳解釋,技職法第25條是針對新進教師,第26條是針對任教滿六年的教師,前者須至少一年實務經驗,後者每六年須至業界半年進行相關研習與進修。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政策部副主任張文昌指出,這對現在的師培生不公平,他們當初認為只需要一年的教師實習即可參加教師檢定,不需額外的業界實習。張文昌強調,為了師培生的權益,將會有緩衝期,預計108年以前的師培生不受到影響。

大湖農工機械科教師吳世興表示,若為了增加實務能力,可透過強制學生實習但必修零學分的方式,學生可以暑假去工廠,馬上有實務經驗。

教育部表示,透過本標準,讓技專校院教師更接近產業,瞭解業界技術發展情況,提升教師實務教學能力,以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特色,培育各行業人才的教育目標。

張文昌又說,對於技職法26條,這會影響到學校運作,以及學生受教權益。他舉例,在一間高職學校的資料處理科中,教程式語言、網頁設計等等的各資深專任教師,若其中一位必須至業界,則須找人填補空缺,但能找到有相同教學品質的代課老師又不容易。

張文昌還說,即使同一個領域,工作種類非常多,教育部與學校如何做標準認定?業界所學不一定能應用到教學場域上。張文昌強調,教育部未來應該做好認證與把關的責任,並建置相關媒合平台,以利執行。

吳世興指出,若教師在業界研習期間打混,白領薪資,這部分誰來監督?

胡士琳表示,對於技職法26條相關細則,大約9月底會公告。

 

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
作經驗認定標準草案總說明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於一百零四年一月十四日制定公布,依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第一項)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第二項)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另教育部於一百零一年七月三十日以臺技(三)字第一O 一O 一三三四五五C 號令修正發布「私立技專校院實務經驗及證照師資審查原則」,為利政策之延續性,參採前開原則,爰擬具「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草案,其要點如下:
一、 本標準之法源依據。(草案第一條)
二、 本標準之用詞定義。(草案第二條)
三、 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範疇及年資計算方式。(草案第三條)
四、 有關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
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原則,由學校訂定相關規定辦理。(草案第四條)

 

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
作經驗認定標準草案

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 作經驗認定標準草案總說明 技職法

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 作經驗認定標準草案總說明 技職法

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 作經驗認定標準草案總說明 技職法

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通識教育近1900萬,盼培養學生多元核心素養

 

文/黃偉翔

教育部今(104)年補助技專校院通識教育近1900萬,期望透過計畫補助,引導技專校院推動通識課程教學創意思維,開創通識教育創新性,培養學生具備「邏輯思辨、溝通表達、問題解決、鑑賞美感、探索創造及國際移動」等多元核心素養,落實全人教育精神。

教育部今年首度辦理「教育部104學年度補助技專校院推動通識課程計畫」,本次審查共計77件通識課程革新計畫,共補助新臺幣1,894萬5,298元,其中單門通識課程計畫35件、通識課群計畫17件以及跨領域課群計畫8件獲補助。

本次補助計畫類型分為單門通識課程、通識課群及跨領域課群三類。單門通識由個別教師開設,必須培養2項以上核心素養;通識課群是多位教師共同開設,由3至5門通識課程共同組成,必須培養3項以上的核心素養;跨領域課群為教師設計結合通識課程及專業課程所開設的課程,且須培養3項以上核心素養。

本次計畫受理申請情形,共計56校提案申請,總收件數168件,其中單門通識課程計畫84件、通識課群計畫42件,以及跨領域課群計畫42件,經評選後計有77件獲補助(補助名單如附件),含單門通識課程計畫42件、通識課群計畫24件,及跨領域課群計畫11件。

在「單門通識課程計畫」中,長庚科技大學蔡明玲教師開設「藝術與人生」通識課程,以線上學習、實體討論和集體書寫創作三種方式進行,體認現代網路載具之便利與年輕世代的生活習慣,也兼顧知識學習透過網路自主學習的方便性,並兼顧虛擬世代仍需要實體的接觸討論,課程設計展現創新創意的企圖,藉以培養「溝通表達」、「鑑賞美感」及「探索創造」等素養。

在「通識課群計畫」中,健行科技大學閔宇經等教師以「身體的哲學思維」、「性別與社會」及「歷史中的身體文化」組合成「身體與文化」課群,其中透過「瑜珈體驗」教學活動串連不同課程確有新意,藉以培養學生「邏輯思辨」、「溝通表達」、「問題解決」、「鑑賞美感」等素養

在「跨領域課群計畫」中,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劉秋蘭教師開設「博物館創新導覽研究與研發」課群,整合「博物館展覽」及「展覽方式技巧」兩個專業,以多媒體設計結合博物館之創新導覽,具開創性,更藉以培養學生「邏輯思辨」、「溝通表達」、「問題解決」、「鑑賞美感」、「探索創造」、「國際移動」等多元素養。

教育部表示,本次計畫希望透過經費補助,鼓勵各校持續推動通識課程檢討、改進,翻轉通識課程內涵及教學,促進各校推動校內通識教育機制革新,開創通識教育變革新頁,培養學生具備正確人生觀,強化技專校院學生人文素養,實現全人教育精神。

 

更多關於通識教育評鑑內容

 

教育部審議通過「證照及技藝競賽獎勵辦法」草案,鼓勵技職重視技術能力

 

文/黃偉翔、吳孟庭

今(25)日教育部審議通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教師及學生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獎勵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為了提升各校師生取得證照成效,以及鼓勵學生參與各項技藝競賽。

根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十五條規定,學校應鼓勵教師及學生參與技藝競賽,或取得與所學及就業相關證照,以提升學生就業能力,特擬定此草案。

技職司科長張惠雯表示,各校於每年9月30日前,將核定證照與競賽內容送至教育部審核,教育部會在每年12月31號進行核准公告,經審核後,教育部針對學校給予獎狀與獎牌。

國立大湖農工機械科老師吳世興認為,應將升學管道分一半的名額給技術優良學生,並強制技職生都至少要考取一張乙級證照,強迫暑假實習,才能減少產學落差。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教師及學生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獎勵辦法草案

條      文 說      明
  • 本辦法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一、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第一項)學校應鼓勵教師及學生參與技藝競賽或取得與所學及就業相關之證照,提升學生就業能力;辦理績效卓著之學校,主管機關得予獎勵。(第二項)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彙整所轄產業之證照,送中央主管機關定期公告。(第三項)前二項證照之認定、第一項獎勵之條件、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爰明定本辦法之法源依據。

二、另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稱學校,指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故本辦法名稱冠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證照,分類如下:

一、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委託國內外公私立機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或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團體(以下合稱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

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

 

一、明定證照之分類及證照認定方式。

二、本辦法所定證照,包括廣義之證書、證明書、執照或證照。

三、第一項明定本辦法獎勵學校鼓勵教師及學生取得之證照,分為下列三類:

(一)第一款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例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內政部,依殯葬管理條例所核發之禮儀師證書。

(二)為適當運用民間能量,第二款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委託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亦予採認:例如內政部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委託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核發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書、經濟部能源局委託學校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核發經濟部能源局「電力工程行業技術專業人員培訓」培訓課程結訓證書。

(三)第三款機關或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非屬政府委託惟依法規獲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證或認可者,亦予採認:例如通過勞動部所辦理之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作業之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能力鑑定證書。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將其所主管前條各款證照,列冊送教育部,並由教育部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告。
一、明定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所轄證照送教育部,及教育部應辦理公告之時程。

二、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證照於分類後,後續由教育部彙整公告,以作為學校師生報考取得證照參考。

三、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彙整「所轄產業」之證照範圍,係依本辦法第二條所列各款之證照為限;有關民間機構所發之能力鑑定證書則不予採認。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鼓勵教師及學生(以下簡稱師生)取得第二條所定證照,應與師生所學或就業相關。

前項證照與師生所學或就業之相關性,由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認定。

 

由於學校師生所取得之證照,其與所學或就業之相關性(例如以取得證照作為畢業條件等),事涉學校各系科專業屬性,另明定由各校自行認定。

 

  •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技藝

競賽,其範圍如下:

一、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國際性技藝技能競賽。

二、公私立機構或外國政府所舉辦,最近三年平均參賽國家或地區數在十個以上之國際性技藝技能競賽。

三、其他經學校主管機關認定應鼓勵師生參與之技藝技能競賽。

一、明定獎勵學校應鼓勵師生之技藝競賽範圍。

二、本法所定技藝競賽,其指涉範圍包括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直轄市教育局主辦之技藝技能競賽、勞動部主辦之技能競賽等。技藝競賽與技能競賽之名稱雖有差異,因均可促進外界對技術及職業教育、訓練之重視,提高參與者技術水準,故無論政府機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國際性技藝技能競賽,或經學校主管機關認定應鼓勵師生參與之技藝技能競賽均納入本辦法鼓勵範圍,爰於第一款及第三款予以明定。

三、教育部為鼓勵大專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訂有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及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以拓展學生國際視野及強化學生專業新知。該二要點補助參加之國際競賽,係以其參賽組別最近三年參賽國家數,以平均在十國以上為原則,爰第二款參採前開要點,規定國內外單位所舉辦之國際性技藝競賽之認定,以最近三年平均有十個以上國家或地區參與為限。

四、至於發明展、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等,因展覽或各賽事內涵未必與技藝訓練或技能提升有關,並非本辦法所稱之技藝競賽。

 

  • 學校主管機關對於鼓勵師生取得證照或參與技藝競賽辦理績效卓著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得衡酌下列條件,擇優發給獎牌、獎狀或其他獎勵:

一、最近三年師生參與技藝競賽之規模或等級、獲獎人數,及獲獎人數占全校師生總人數比率。

二、最近三年師生取得證照之等級或人數,及取得證照人數占全校師生總人數比率。

三、其他學校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前項申請獎勵之程序、期間及應檢具之文件,依學校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一、明定獎勵方式及獎勵條件。

二、由於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及申請要點已將「學生檢定證照成效」列為獎勵核配基準之一,爰於第一項明定對於學校師生整體於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績效卓著之獎勵方式,訂為發給獎牌、獎狀或其他獎勵。另有關績效卓著之認定,除第一款、第二款予以量化界定外,並於第三款給予學校主管機關得為另為規範之彈性。

三、第二項明定學校申請獎勵之程序、期間,及應檢具之文件,依學校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明定本辦法之施行日期。

 

【衍生企業專題1】什麼是衍生企業?

 

文/黃偉翔

Google、Yahoo、Cisco等世界一流的知名企業,都來自美國史丹佛大學技術所創立的公司;中國大陸的北京清華大學所成立的清華控股有限公司,整合了清華各校辦企業,根據該公司公布數據顯示,2011年營收達363.46億元人民幣;日本也不落人後,早稻田大學師生創辦超過75間衍生企業,為全日本第一。類似的情形在世界各地屢見不鮮,大學推動衍生企業早已是國際高等教育趨勢。然而,台灣呢?

教育部定義衍生企業為「大學為建立辦學特色,提供師生教學實習機會,協助學校研發成果商品化與技術移轉,鼓勵師生創業及協助產業創新,得透過人員借調、資金投資、技術入股等方式推動衍生企業。」若依據Brett、Gibso、Smilor(1990)和Birley(2004)等學者的定義,大學衍生企業應符合兩個條件,「由大學的教師、研究人員、學生參與創辦」,以及「其核心技術系源于大學的科研成果,或利用大學中的設施和資源開發成功的科研成果」。

白話一點,衍生企業就是將校內師生的研發成果,在適於孵化的校園環境裡,催生出產業創新,「本質是師生創業而非學校創辦企業」。若是學校創辦或投資入股,並直接參與經營則稱為「校辦企業」。

所以,「衍生企業並不等於校辦企業」,更不是學校的附屬機構。

另外,衍生企業還能夠成為師生的實習場所,也有機會幫助面臨少子化衝擊後的大專校院帶來額外財源收入。根據教育部統計,大專校院學生累計至112學年度,較102學年度減少31.5萬人,若以學年度每位學生學費公立5萬,私立10萬簡易估計,高教學費收入市場在112學年將減少約300億元。

尤其105大限即將到來(註1),許多大專校院校長認為,衍生企業或許是現今高教諸多問題的解方。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校長陳振遠曾表示,教師參與衍生企業將解決可能的失業潮,過去大約七成博士畢業後進入學界、三成在企業界,希望釋放更多研發能量到業界去。

雖然目前台灣高等教育朝向「公公併、私私併」、「跨校聯盟」、「大手牽小手」等,讓頂尖大學和典範科大協助部分學校退場,教育部也輔導私立學校轉型,但目前各校經費大多吃緊,甚至經營不善,面臨倒閉。國外諸多衍生企業或校辦企業的回饋財源,都幫助該校不必過度依賴學雜費收入與政府補助,自給自足。根據資料顯示,2010年清華大學校辦企業利潤總額達114,102.16萬人民幣,該年清華控股有限公司出資2億元人民幣支援北京清華大學發展。

衍生企業

2010年度中國大陸高校校辦產業利潤總額排名(前20名)(圖表與資料來源:中國大陸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黃富玉(2014),國大陸高校校辦產業對我國高等教育之啟示。單位:人民幣)

 

在去(2014)年年底的大專校院辦理衍生企業論壇上,教育部次長陳德華指出,據統計,國科會一年補助大專校院研究案大約一萬八千件,其中實際對台灣產業實質上有貢獻的只有一千五百多件,另一方面,研究型大學的建教合作回饋到學校本身財務收入其實並不多。陳德華表示,他認為這許多是制度面造成的問題,所以過去幾年積極規劃推動衍生企業。

目前台灣的衍生企業沒有法源依據,但現行法令並未限制大學發展衍生企業。

去年年底,《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第23條規範了「衍生企業」,但因立法委員們對此仍有疑慮而刪除。現在教育部已擬定「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條例(草案)」,明定學校可以推動衍生企業,以建立辦學特色,提供教學實習機會,協助學校研發成果商品化與技術移轉,鼓勵師生創業及協助產業創新,讓衍生企業有法源依據。

前教育部長黃榮村在《評鑑雙月刊》第55期撰文表示,對這件事(大學產學導向)也不是全無反對的聲音,有些講究大學理念與主張大學應發揮傳統角色的理想主義者,非常不能適應這股產學風,因為它已經不只是「計畫」與「錢」的問題,而是牽涉到明確擺出來的「價值觀」問題。(延伸閱讀:黃榮村:大學颳起產學風,往好處想)

對此,莫家豪、羅浩俊(2002)、曾坤生(2002)等學者研究表示,高等教育市場化是大學從傳統經濟時代向知識經濟時代邁進過程中出現的新趨勢。

根據Williams(1997)、戴曉霞(2000)、趙婷婷(2002)等學者研究指出,教育市場化可以增加籌措經費來源,擴大機構的財政自主權,另一方面,在大學的角色定位改變後,更強調品質與績效,提高教育服務的競爭。「高等教育的功能不再僅限於只講求品德淘冶,培育社會菁英分子的搖籃,也因此,社會大眾對於高等教育之要求,逐漸著重於實務能力的培養。」

但是,今(2015)年年初立法委員鄭麗君備詢教育部吳思華部長時表示,衍生企業會讓高等教育更市場性、商品化,大學的公共性更模糊。鄭麗君強調,今天只要做任何形式的投資,一定會有風險,這就違反當時這些財源為教育使用的目的,學校不應將來自學生的學費與國家補助款用在非教育用途上,這些財源是否產生跟公共性矛盾之處?

同樣在衍生企業論壇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董事長丁克華指出,過去許多中國大陸的大學與其校辦企業在人事、設備和資產上並未分清,原因出自於學校行政與企業之間的制衡機制不足,且企業經營的成敗容易對學校有負面影響。

另外,根據中國大陸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公布資料可觀察出,中國校辦企業有地域集中、區域發展不均的現象,是否會更進一步增加台灣現今南北教育資源的差距?

在6月的高教創新轉型論壇上,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希望透過跨部會協調,協助相關法規鬆綁,並將讓衍生企業的相關法制更完整。

據悉,目前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條例仍躺在立院待審中。

 

註1:民國87年正逢虎年,比起前一年,出生人口驟降五萬多名。該年的出生人口為105學年度大學新生, 也就代表民國105學年度大學新生直接腰折五萬多名,教育界稱此為「105大限」。然而,105大限也僅是少子化衝擊的開始。

 

圖片來源:flickr@Christian Rondeau

 

衍生企業系列

【衍生企業專題2】台灣大學面臨倒閉潮?中國大陸大學憑著校辦企業營收而自給自足

 

【技藝專題】人才培養做半套,技優生反成四不像

 

文/黃偉翔

圖/黃偉翔

「技優生不受重視!」一位全國技能競賽金牌冠軍直言。

這位金牌冠軍名叫李仲澄,在就讀彰師附工三年期間獲獎無數,曾獲得全國技能競賽網頁設計第五名、金牌,以及預備國手的資格。李仲澄更透過四技二專技優(技藝技能優良)保送管道錄取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現為應用科技學院大四學生,主修資訊管理。

李仲澄無奈地說,進入台科大就讀後,一切不如預期。

「技優生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避免被二一。」李仲澄對此解釋,目前透過甄審或保送入學的技優生,是跟一般生併班修課,技優生在高職三年期間幾乎都投入在技能訓練,學科能力較弱,學科程度想跟上一般生,非常吃力,所以一不小心就會被當,甚至二一、被迫退學。

目前技術型高中學生(以下簡稱高職生)升學,若不論繁星計畫,有兩大主要依據,一是以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測)成績為主要依據的一般生,二是以技術專業證照、大型比賽成績為主要依據的技優生。

民國96年起,教育部宣布技優管道免考統測,至此之後,實務能力強但學業表現欠佳的學生有了更多升學的機會。統測是台灣技專院校的入學測驗考試,考試內容多以300分的國英數加上400分專業科目組成,滿分700。

在台科大,技優生透過保送的管道入學,都會被編入應用科技學院下的不分系,所以來自四面八方,各領域的全國技藝競賽冠亞軍,甚至世界級比賽的得主都集結在同一班。這些不分系學生至少須修足任一科系的必修學分,並湊滿一定的學分數才得以畢業。

李仲澄是網頁設計專長,大一時便以資訊工程作為主修目標。但修課情況並不如他想像中順利。

對於李仲澄,如微積分、機率與統計、線性代數等,這些科目不只無法提升技優生專業技術上的表現,反而壓著他喘不過氣。李仲澄說,由於大一大二的基礎課目過不了,只好大三臨時將主修換成較易畢業資訊管理,以求順利畢業。

「大家都學會見風轉舵。」李仲澄苦笑著說,大家若發現讀不下去,接近被二一,為了避免因學科成績被退學,只得轉往另一個主修,跟自己技術專長完全無關的領域。

不僅如此,李仲澄在大學期間的專業能力只能靠自己訓練。李仲澄進一步指出,專業實作能力幾乎沒有從學校學到,除了沒有針對技優生的實務訓練課程外,平時為了應付學科就絞盡腦汁,根本沒有時間加強實務專業。

另一個例子是原就讀台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大三的鄭啟得,目前已休學。

鄭啟得從小喜歡動手做,是全國賽工業控制銀牌得主。鄭啟得保送到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就讀後,卻同樣因為學科成績跟不上其他同儕,大一上學期便被二一。鄭啟得表示,大一開始就有休學的念頭,因為學科能力顧不好,技術能力也沒獲得訓練,大家都是為了一紙學歷而死撐著。

鄭啟得說,技優生學業成績不好,技術能力沒成長反而退步,除了失去自己的定位外,更失去了自信,他坦言,對於休學的決定,自己掙扎過一段時間。鄭啟得認為,技術專長的他,與其為了畢業證書在校園消磨光陰,不如直接進入業界更能發揮所長。

中華技術人力發展協會名譽理事長譚仰光,曾任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技術代表15年,他說,現在即使是國際競賽金牌,很多都變相成為升學的加分依據,技術人才後來都升學去了。

但仍有正面的例子。李仲澄提到,班上仍有少數技優生的學科成績表現良好,雖然技術訓練停擺,但卻在學術上面找到新的定位。鄭啟德也提到,技優生升學是自己的決定,既然決定升學就得努力「生存下去」,而非怨天尤人,他進一步強調,大學的環境,也讓他接觸到更多元的知識,或許技優生升學後不一定要繼續原本的專業,反而能朝向多元發展。

根據技專院校招生策進總會公布數據顯示,103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招生各管道錄取人數,一般生日間部甄選入學與聯合登記分發分別為44495及41067人,高中生申請入學17622人,技優生甄審與保送各佔8026及253人,技優生所佔總錄取四技二專人數比例並不低。(其餘仍有繁星計畫與各區夜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共佔18682人)

這些比賽成果意義已扭曲,變相成為升學的入門磚。進入大學以後,技優生的專業能力發展不受重視。諷刺的是,高職期間花費許多經費、時間所訓練出來的技術選手,到了大學,卻因基礎學科能力不足,跟不上同儕,擔心被退學,另一方面,技術專業也未受到完善的訓練。雖然仍有部分朝向多元發展的技優生,但很明顯的,這是政策與配套的問題,也是技職教育培養技術人才的困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