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執照化/李隆盛:適量是藥,過量是毒

 

作者/黃偉翔|攝影/黃偉翔

昨(13)日台灣師範大學舉辦「台灣高教70年:回顧與前瞻」論壇,中臺科技大學校長李隆盛為其中一位講者,他主要談及技職教育與高教發展現況,並提到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

一般民眾口語中的「證照」有兩種含義。第一為「證書(Certificate)」,證明一項身份、資格或能力,例如畢業證書、學生證、技術士證;第二為「執照(License)」,是從事某項特定工作、行為或職業時的許可,例如醫師執照、會計師執照等。所以「證照法制化」應稱為「證書執照化」。

證書執照化是指,將現有的「證書」以法的約束,成為從業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即成為「執照」,稱為執照化過程。

現今台灣許多證書效用跟產業界所需脫鉤,不只證能不合一,不被認可,甚至淪為升學工具,而證書執照化狀況,將直接影響到上述現象,甚至技職與專業技術人才的社會地位。

在論壇後,《技職3.0》記者針對證書執照化專訪李隆盛,以下是專訪內容:(技職3.0以3.0簡稱,李隆盛以李簡稱)

3.0問:前立法委員陳碧涵與前教育部次長林聰明在位期間推行「證書執照化」,您的看法為何?

李答: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就像喝酒,「適量是藥,過量是毒」,所以不但不可以過量,還應該善用替代方案。

3.0問:證書執照化好處有哪些?

李答: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立意於改善從業品質,並保護消費者受不夠專業的從業人員服務,導致損失,所以對於品質不一的技術服務、產品提供者的專、職業,就特別需要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會強制從業人員需符合證照(執照)所定品質標竿,而促進教育、訓練與發展等,改善證照取得、更新或升級的品質。

另外,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是政府對從業人員工作資格的干預,因此取得證照將會被視為專業化和合法化的象徵,從業人員因此象徵使得收入增多,並提高社會地位。

3.0問:證書執照化壞處有哪些?

李答:像醫師、律師、會計師以及職業駕駛等人員執業時,可能對社會造成重大的影響。所以大多數已開發國家都有法規要求這些和公共安全、健康、道德有關的執業人員須持有專、職業證照,以避免不夠格的執業人員危害公共利益。但一旦法制化(證書執照化),證照就成為個人求職和雇主求才的門檻或障礙。例如,2015年Bandow在其〈結束證照化以復甦工作自由〉(End Licensing to Revive the Freedom to Work)短文中即批評:美國人擔心沒工作機會,政府卻在讓人民更難以工作,因為全美已有超過1,100個專、職業被一個以上的州規範為須持有執照才能執業。在1950年只有不到5%的美國人工作需官方許可,到2015年已提高到25%左右(即增多為原有五倍)。

另外,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後,會增加求職及求才的難度,導致有照從業人員的收入提高,但此成本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例如,Bandow在其前述短文中指出: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明顯是在懲罰消費者,美國因此使服務及產品價格提高的幅度平均為16%。

因此,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絕非單純有益無害,而需在公共利益與工作自由、工作者權益和消費者福祉間取得平衡。

2015年美國白宮在其〈職業證照化:決策者的綱領〉(Occupational Licensing: A Framework for Policymakers)即指出美國證照化(證書執照化)的最佳實務是該:侷限在和公共健康和安全緊密關聯的專、職業,以減輕工作人員的證照負荷;運用法規的成本效益評估結果,減少沒有必要和過度限制的證照數量;盡可能調和州際間的法規要求,以提高工作人員的州際流動力;立基於讓從業人員的職能發揮到極致,以確保所有的合格人員都能執業。換句話說,美國朝野正在倡導證照去法制化(de-licensing)而非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licensing)。

3.0問:不論是執照化或去執照化,難道沒有替代方案嗎?

李答:我認為有四種替代方案。第一為志願持照,公司針對持照者予以獎賞,也對外公開其員工持照情形以彰顯其服務與產品品質,持照者亦能運用證照賦予的頭銜。目前我國多數證照已是如此運用;第二為註冊登記,由政府部門或其委託單位在設定某一專、職業的最低標準後,開放合於標準者註冊登記;第三是提供擔保,雇主或工作者透過投保或非保險基金,提供工作品質和顧客補償的擔保。第四為監督事業單位,透過法規直接要求事業單位確保品質和安全等,而不以其員工持照為必要。

3.0問:現階段台灣只限定跟衛生、公共安全、權益等職業須具備執照,如律師、醫師等,您認為目前台灣執照化需要拓展嗎?還是如剛剛所提的美國人士的倡導,應去執照化?

李答:目前的量很夠,應該用替代方案,我認為推動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的力道該轉為用在證照改革,例如落實職能分析與評估、檢討及改善現有證照公信度與時宜性等,也該善用證照法制化(證書執照化)的替代方案,以免把證照良藥變成毒藥。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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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執照化/林聰明:證若不執照化,技職永遠抬不了頭

 

譚仰光/證照法制化是空議題!技術士證有存在的必要?

 

近來技職界都很關注證照制度、證照效用、證照法制化、證執照化等議題,也有批判「證照無用」及「芭樂證照」等。我要強調,「證」是「證」,「照」是「照」,什麼叫「證照」?「證照」是個不通的名詞;什麼叫「證照法制化」?或「證法制化」?這是個存在的議題嗎?另外,技術士證已扭曲成升學的工具之一,也變成部分組織的牟利工具,這些爭議都不是當年開辦技術士證的原意。

「醫師執照」是依據醫師法由衛生署(今衛生福利部)發給的,「律師執照」是依據律師法由法務部發給的,「駕照」是依據相關交通法規由交通主管機關發給的,「電匠執照」是依據電業法由建設廳(凍省前)發給的,「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由交通主管機關發給的,各級學校的「學生證」、「肄業證明書」、「 畢業證書 」是依據相關教育法規由教育主管機關或學校發給的,「技術士證」是依據職業訓練法及技術士技能檢定發證辦法由勞動部發給的。哪一個證?哪一個照?沒有法規作依據?難道是無法無天亂發的嗎? 除非是商家或攤販自己印發的廣告傳單。哪有什麼「證若不法制化」的問題?

提出這個議題的學者,其真正的意思可能是想要讓每一種「證」,尤其是「技術士證」,都能成為具有法定效用的「照」。這有意義嗎?有必要嗎?借書要有執照,當店員要有執照,刷個油漆要有執照,在工廠裡幫忙畫工程圖要有執照,在辦公室操作電腦要有執照 ….. 。如果從事任何職業、做任何工作都要 「照」,那是限制人民就業自由,是違憲的。且會僵化就業市場,使失業問題氾濫成災。(延伸閱讀:前教部次長林聰明:證若不法制化,技職永遠抬不了頭

臺灣早在民國61年就頒訂了「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並逐步實施。民國72年訂定「職業訓練法」時,已將「技能檢定及發證」納入該法成為專章(第六章)。

當年行政院曾要求經建會(今國發會)協調職訓局(現併入勞動力發展署)及省建設廳(凍省前),將考試內容幾乎相同的「電匠」及「室內配線技術士」兩證合一,避免一個有法定效用而另一個沒有,重複而擾民。建設廳認為電匠考試是依據電業法舉辦,且從民國52年起就開辦,反觀職訓局無緣無故辦了個室內配線檢定,還想小三趕走元配,要求電匠考試停辦。職訓局則表示既已辦理多年,怎能輕言廢止。雙方纏戰多年。

民國90年,勞委會(今勞動部)曾要求中部辦公室(今檢定中心)研究是否應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或另將技能檢定單獨立法?由郭吉仁副主委親自主持了連串的會議,當時我已退休,但郭副主委邀我參加會議,參與討論。我曾建議把技能檢定的職類,分成四類作不同的處理,先就目前的1百多個職類加以整理。

初步建議的大略情況如下表:

譚仰光的技能檢定職類分類

 

後因人事及職掌變動等原因,此案好像並無具體結論與行動,我也沒再參與。

民國100年職業訓練法修正公布時,竟然發現第六章「技能檢定及發證」修改為「技能檢定、發證及認證」,增加了「認證」的項目。不但未將技能檢定的問題簡化及單純化,反又增加了認證的問題。在91.2年,我提出認證概念時,是認為很多職業專長如有加以鑑別的需要時,不一定要全權由政府鑑定,可由業界的工商團體或專業機構辦理認證,讓自由市場經濟機制決定其需要性。

如今,趁大家再次關切「技能檢定」的問題時,似乎可以再探討一下,究竟勞動部辦理「技能檢定」業務的目的、用意與效果為何?是否需要繼續辦下去?不要以為德國的學徒結業考試就是技能檢定,我們各級學校的畢業證書、各種訓練班的結訓證書,不也是要經過考驗合格才拿得到嗎?不要硬把英國的NQF(National Qualification Framwork)及澳洲的AQF(Austrarial Qualification Framwork)都視為技能檢定。

醫師、牙醫師、中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驗船師、導遊人員、地政士等考試,都是因為有核發執業執照的需要,才由考試院列入國家「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範圍內。而目前的技能檢定是先辦了檢定,發了技術士證,再去推動技術士證執照化,這種反其道而行的作法是否適當適宜?我覺得,除非涉及公共安全、衛生、秩序及人民生命財產權利的重大事項,政府必須行使公權力加以約束與規範外,不必對人民從事的職業與工作作太多的干涉。

目前發現,大部分的技能檢定技術士證並沒有執照化,似乎也沒有必要執照化,但卻變調成高職生多元升學的工具之一,也間接促成證照補習班的興起。我想這些結果都不是當年開辦技能檢定樂意見到的。

 

圖片來源:flickr@Jonathan Ah Kit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第一梯次報名14日截止

 

(記者黃偉翔/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主辦,105年度第1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本(1)月5日至14日受理報名,民眾可就近至全家、萊爾富及OK便利商店等超商通路購買簡章;學科測試將於3月20日舉行。

第1梯次辦理檢定的職類包括冷凍空調、按摩、中餐烹調、美容、堆高機操作、保母人員、門市服務、就業服務、國貿業務及喪禮服務等57個職類,另全國技能檢定各梯次均受理甲、乙級「免試術科者」,報名參加學科測試。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下載

 

各梯次辦理職類及收費標準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一梯次1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一梯次2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一梯次3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二梯次1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二梯次2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二梯次3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三梯次1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三梯次2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三梯次3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三梯次4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三梯次5

 

證書執照化/林聰明:證若不執照化,技職永遠抬不了頭

 

作者/黃偉翔|攝影/黃偉翔

在台灣,想要有一份好工作,勢必要念到碩、博士,這種「用學歷換工作」思維深植人心,導致許多學生為念書而唸書,長大後回顧,才發覺自己浪費光陰多年,而這樣的升學主義多年來造成技職教育技術空洞化;在國外,薪水高低全憑你的能力,這是除了價值觀差異外,另加上具有鑑別度的「證」,以及讓證「學力」與文品「學歷」兩軌有效轉換的機制。

如何讓這整個制度健全?前教育部次長林聰明,經歷過企業界、學術界,以及政府單位,更曾擔任過技職司長與職訓局局長的他直言,「證若不執照化,技職教育永遠抬不起頭!」

 

林聰明:讓證執照化 保障消費者與專業人士

擁有一技之長可以出頭天,但誰來認定你的「一技之長」呢?一般而言,由產業工會考核,通過後發出執照(License),國家同時賦予能力認定的效用。

嚴格來說,證照一詞意義有別,「證(Certificate)」是證明某一身分或資格,如畢業證書、技術士證,而「照(License)」則指從事某項特定工作或職業的許可,如會計師執照、醫師執照,有「照」規定的行、職業,如果無照從事,均可依法裁罰。證書執照化是指,將現有的「證」以法的約束,成為從業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即成為「照」,稱為執照化過程。

林聰明說,如果國家沒有給予保護認定,證、照就跟廢紙一樣。他進一步解釋,台灣大部分的行業,不論有無執照都能執業,「無形中消費者的權益就有可能受損」,所以照除了能力鑑別,在產品出問題時,才能追蹤製造源頭。

其實在國外,西裝、修車等行業都需要執照才允許從事。林聰明分享他在國外的經驗,曾遇過自己車子拋錨,但自行修理卻是違法行為,「隨便亂修會發生問題,國家有義務追蹤與管控」林聰明強調,像這樣除了保障從事品質外,更保障其他擁有執照的人的專業地位。

目前台灣在衛生與安全方面都已強制實施執照化,例如保母,必須擁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才能從事,但是林聰明認為這樣還不夠,證執照化需要擴及到各行各業。

在台灣,許多人考取證、照都以升學加分為目的,所以考取後鮮少使用,對此,林聰明指出,證及照應持續「renew」,考取者,每3年都須再補充訓練,持續跟進產業趨勢,讓手上的證、照永遠與產業相連接。

林聰明強調,當證執照化後,「手上這一張紙」代表專業受國家肯定,技術人員找工作有尊嚴與保障,不一定人人都得念大學,技職教育才會出頭天。

 

為何過去證書執照化推行失敗?

林聰明於民國78年至83年擔任技職司長,當時他希望將證執照化擴及到各行各業,但當時的經建會(現國發會)、經濟部反對,工業總會、商業總會更是全部反對。

林聰明坦言,反對原因有二,一是擔心執照化實行後,造成薪資水平大幅提升,另外,證鑑別度不夠也是很大的影響因素。(延伸閱讀:業界不承認證照鑑別度 技職生窮忙一場空)

對於前者,林聰明分析,執照化初期,因為擁有執照者不多,確實會造成薪資水平提高,但普及化後,薪資自然就會降下來,當年台灣拚經濟第一,所以行政院意見分歧。

然而,執照化相當於政府干涉企業用人,或影響人民工作權,但林聰明認為沒有這麼嚴重,他說,以鍋爐修理為例子,如果企業派出去的員工沒有相對應的專業技術與常識,無法保障消費者,若事後發現專業不足,可透過執照追蹤,吊銷該員工執照並免去工作資格。

對於後者,「問題在於證公信力不足」林聰明直言。

 

建立公信力 林聰明籲先建置職能基準

職能基準是指,完成特定職業工作任務所需具備的能力組合,所以,當一個職業的所需能力規範好後,證照內涵設計、開發,甚至學校課程內容、教育訓練指引等,才有一個評判的方向。

在國際上,美國、英國、歐盟、澳洲、日本、新加坡等,早已投入職能基準的開發,甚至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為了提升會員國的勞工職能,也建議各國發展職能基準,還特別出版一本專書「勞工職能的40個問題」(40 Questions on Labour Competency),可見各國多麼重視「職能基礎」的工程。

林聰明感嘆,台灣過去這麼多年,沒有人願意做這基礎工程,導致現在技職體系一直無法出頭天。

 

執照化是否有圖利廠商嫌疑?

「這是技術問題,不是政策問題」林聰明直言。

林聰明說,政府須授權公正的第三方組織來做,並讓產官學一起加入。政府方面可以設立一個「後設評鑑」,來評鑑這組織,如果該組織被評鑑不具水準,則撤銷他們權力。

林聰明坦言,這是個大工程,但可以分期分類來進行,一個一個談,逐個解決。

 

林聰明:現在是推動執照化的好時機

林聰明認為,台灣經濟已發展到一定程度,消費者意識抬頭,但雖然時機適合,政務委員或差不多層級官員卻尚未體認到這問題的嚴重性。

林聰明說,對於執照化,首先必須修改相關法令規定,成立專門推動委員會,跟企業界結合,共同落實。

他也強調,這(執照化)涉及到各部會,經濟部、財政部、交通部、內政部等都必須支持,所以成立跨部會小組很重要,至少須由行政院副院長或政務委員來主導推動。

 

「為何別的國家做的到,我們卻不行?」許多人誇獎德國技職多好,但原因在於證的執照化。最後林聰明拋下重話:「唯有執照化,台灣技職才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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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證照列表爭議 教部科長:不具法規效用不宜列入

 

(記者黃偉翔/台北報導)

日前教育部公告產業界認同證照列表,引起許多讀者反彈,以技術士證為例,總共132項,但公告中只含其中66項,教育部技職司科長張惠雯解釋,因公告結果將影響許多人,不具法規效用證照不宜隨意列入列表。

萬能科技大學工程與電資學院教師楊瑾瑜表示,除非此列表跟獎補助與升學加分有關連,否則不一定有影響,楊瑾瑜還說,公告列表裡的證或照,很多並非四技或高職生的課程能達成的,不是很了解教育部公告列表的意義。

目前未列入的技術士證包含技職生常考的板金、銑床等機械相關技術士證,對於此,張惠雯說,蒐集的證照以有法規效用證照為主,教育部不能隨意將民間或不具法律效用的證照列入。

中華技術人力發展協會名譽理事長譚仰光說明,「證(Certificate)」是指證明某一身分或資格,如畢業證書、在職證明,而「照(License)」則是指從事某項特定工作或職業的許可,如會計師執照、醫師執照,有「照」規定的行、職業,如果無照者去從事,包括個人或組織,均可依法裁罰。

法規效用證照是指,「證」透過各目的事業主管的法規,成為具有法規效用「照」的功能,有的法規直接將「證」規定為「照」的效用,有的法規除了取得指定的「證」外,還要充分符合或取得指定的附帶條件,才另核發「照」。另外,符合發「照」的資格,也不一定以有「證」爲基礎。

楊瑾瑜強調,最麻煩的是如何讓「芭樂證照」不繼續橫行。

 

圖片來源:SuperJet International@flickr

 

「芭樂證照」浮濫 教部公告產業界認同證照列表

 

(記者黃偉翔/台北報導)

目前政府與民間證、照種類繁多,包括業界不承認的「芭樂證照」,使得許多技職生「考辛酸的」。技職再造第二期中,為了達成證能合一目的,彙整產業界認同的專業證照清單,日前已先行公告「105 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

依照《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每年9月30日前,將其所主管各證照,列冊送教育部,並由教育部於每年12月31日前公告。

本次蒐集具有法規效用證照為主,目前包含中央目的事業主關機關依法規核發證照、委託公私立機構核發證照,以及認可的公私立機構核發證照,共有49個單位回覆,證照清單統計達287項。

目前證(certificate)、照(license)分為四大類,考試院辦理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勞動力發展署辦理的技術士技能檢定、各業主管機關訂定的證照考試,以及民間團體或專業機構辦理的證照考試,其中前三者各有其法源依據,民間團體辦理的證照則無。

教育部後續將此列表送至各技職校院參考,並鼓勵學生取得證照。根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教師及學生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獎勵辦法》,高中職以上學校若鼓勵師生考取證照,應與所學或就業相關,是否相關由學校認定;鼓勵師生取得證照或參加技藝競賽卓越的學校,教育部將給予獎牌、獎狀或其他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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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無用論?民間組織教練:辦證照為的是賺錢

 

(記者黃偉翔/台北報導)

「證照達人」過去被認為是就業力十足的代名詞,但現實並沒有想像中美好,有業者出面坦承,部分民間組織辦證只為了「賺錢」,更透過學校居中牽線,讓學生花冤枉錢。

OMC美髮美容台灣總會總教練陳博生表示,部分民間組織辦證、照,將考試與課程、用具販賣綁在一起,為的不是辦一張有品質、有鑑別度的證照,而是透過辦證照賺取後面的龐大收益。

陳博生指出,這些廠商與學校接洽時,私底下不是沒有「分贓」,所以「大部分學生只要報名都會考上。」陳博生痛批,部分學校要求學生除了政府辦的技術士證外,也要考取民間辦理的N張證照才能畢業,導致學生需要額外花錢報名考證班,常聽說學生到中國大陸、韓國考證照,乍聽之下似乎很厲害,其實性質一樣。

OMC美髮美容台灣總會總教練陳博生

在美髮界教學40餘年的陳博生指出,學生在社會價值觀與學校的引導之下,即使考照所費不貲,弱勢家庭的學生也只能默默接受,自行想辦法籌錢(圖/黃偉翔攝影)

 

對此,國際技能競賽國際裁判,同時也任教於萬能科技大學的楊瑾瑜說,要列入學校承認的證照,都需先進入系上的認可名單,過去不少辦證照的單位會特地拜訪,為的就是要說服系上,讓他們進入名單中。

楊瑾瑜說,過去接觸過的廠商證照,品質參差不齊,「芭樂證照」過多也使得自己開始堤防,以免讓系上學生花了青春跟金錢,結果考了一張沒用的證照。

士林高商校長曾騰瀧表示,士商學生畢業平均會有2至3個丙級證照,有三分之一學生取得乙級證照,但他強調,確實有「芭樂證照」情況,所以並沒有把證照當作學生畢業門檻,而且商業類科不像工業類科工作與科系有明顯的對應,所以比起「證」,更鼓勵學生考「照」,例如會計師執照。

陳博生坦承,業界認為現行證照完全沒有鑑別度。陳博生以自己開店收學徒狀況舉例,學徒曾考過接睫毛、指甲相關證照,結果只會操作這部分其他都不會,到店裡實做還得重新訓練。陳博生進一步解釋,因為業界都有自己的「門道」,所以即使有證照,還是要重新受訓,目前的證照內容完全跟不上業界所需。

立法委員陳碧涵表示,目前正積極推動證照法制化,並建立職能基準,從根解決「證能不合一」現象。

 

圖片來源:St Peter’s Community News@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