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提《技職法》修法,將實習生視為技術生

(記者黃偉翔/台北報導)

今(24)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簡稱全教總)召開記者會,主張透過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將實習權益歸到《勞動基準法》處理,讓勞動部有更實質的勞動權益檢查,但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不贊同,認為實習生身份為學生非技術生更非勞工,且教育部正在研擬專科以上實習專法。

全教總主張,應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17條,增訂「實習生視為勞動基準法之技術生」、「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制定一制性的規範」。

全教總法務中心執行長林金財解釋,雖然教育部要另外用專科以上實習專法來規範,但主管機關仍非勞動部,較難有勞動檢查的介入,所以透過將實習生視為《勞動基準法》規範的技術生,將權益視為勞動部的責任。

林金財強調,現行《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並未對違規企業有罰則;在《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最高罰責是25萬;而《勞動基準法》最高上百萬,對企業拘束力較高。

但楊玉惠反對,教育部立場傾向立專科以上實習專法,並在專法中針對各種實習樣態分類處理,她舉例,教育系學生去實習,就跟理工科系學生去實習情況大相徑庭,若統一透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處理,無法滿足各種樣態實習生。

林金財解釋,教育部各種實習產學合作樣態。(圖/黃偉翔攝影)

立委張廖萬堅表示,前陣子永采烘焙實爭議,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跟其他立委同仁都召開很多記者會關心此事,未來將支持全教總做修法處理。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指出,勞動部與教育部的各種實習計劃,但勞動權益保障遠不及勞工,應檢討現行法令。張旭政還說,《勞動基準法》是在保障成熟勞工,但實習生多為青年學子,應該受到更高程度的保障。

作者:

技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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